1 ) 还欠些火候
不得不说韩国电影已经快超越日本,走在亚洲前列。但是相对于日本电影的逻辑性,韩国的电影在逻辑上显得有些混乱。
大爱韩国的悬疑片,就我而言,甚至感觉任何国家无法媲美。它有它独特的调调,正中我的口味。正如此片,设下两处悬疑,第一个犯罪入网时当时已经很诧异了,但导演还是没那么容易放过观众,另一个犯罪的揭晓又让大家目瞪口呆。原来。。。这一切一切的惊讶,都是我爱上韩国悬疑片的理由。
回到电影本身。亲情,是这世界上最宝贵的物价之宝。特别对于父亲母亲而言,自己的孩子比任何一件东西都要宝贵。抱着女儿的尸体,严正花撕心裂肺地哭了,我也任凭止不住的泪水模糊双眼。
“你结婚了吗?你有养过孩子吗?孩子生病了,快要死去了,你有过这样的孩子吗?小脸都青了,整晚呻吟睡不着,我去束手无策,我只能这样看着她。你能理解吗?”是的,原本应该同情的对象却把自己无法忍受的同样加害复制到他人身上,如果有良心,会这样做吗?小人物组成错综复杂的社会,有些人过的起起伏伏,有些则平平淡淡,究竟如何能使生活安定,怎样去平衡心态成了关键。在此也不想评述太多,我也是个小人物,无法解析大道理。只能说换位思考,或许能豁然开朗吧!
电影最后,女主角要为小女孩拍照,意识中却看见了女儿,跪地痛哭起来,女儿轻轻抚摸妈妈的头,导演想表达她得到了宽恕吧。
2 ) “完美”犯罪?不完美犯罪
7.5分。
这部电影评分这么高,但是看的时候,各种细节上逻辑问题真的很气人。而且节奏拖拉,剪辑情绪不足,这些都让人觉得很普通。
虽然一部悬疑犯罪或者反转电影总有逻辑不足的地方,但是通常引人入胜到不去注意,那也不错。问题是我个人看《蒙太奇》总是不太投入。 还有女主的选角,看起来并不太符合能把人带进去的一位失去孩子的母亲,眼妆好出戏,脸上有点浮肿。让人吐槽的逻辑在于太多点编剧都是依靠“巧合”,而非合理逻辑推进的。还有诸多可以更好的处理却逻辑不严谨的地方:
1、15年前的罪犯这么小心藏车绕路,还天天穿雨衣戴手套,竟然连案发地点有没有监控都没考察明白就去放花,还偏偏在追诉期没完全结束时做这么危险的事,结果差点在饭店被逮住。
2、有些画面剪辑顺序有些凌乱,比如男主看监控看到车标的画面放在他们做了那么多努力后面,让人有种“搞了这么多你才看到监控里这么明显的标志?”的感觉。
3、放花地点刚好有监控,是逻辑牵强的巧合,然后一直找不到人,偏偏追溯期还有几小时时,那辆车跑过来停在男主面前,如果是杀人犯炫耀,有必要吗差点在饭店被逮住,所以这辆车不是靠逻辑找到的,还是靠的巧合。加上强调追诉时间倒数,为的就是向观众展现,哎呀好紧张,哎呀明明可以抓住又溜了好可惜。只是这种基于巧合上的营造,显得很刻意。
4、后来都明显饭店被重新打扫整理过了,那么大一个黑伞躺在原地没人动?你逗我?哪怕是女主询问,老板说想起来我收捡了那人落下的伞再拿出来,也合理多了!从这些地方都可以看出,编导根本不注重逻辑细节!最气人的是这些是明明可以合理化的地方啊,不注意细节对电影很不好。
5、15年后的事件,小孩丢了,爷爷接起犯罪嫌疑人手机挥手,警察们竟然很巧的围在一起讨论都没看到;母亲和犯罪分子通话,警察们还紧张的把东西落到地上?要想表现警察们的无能或不专业,也不用这么过吧,连没了孩子的母亲表现的都比他们稳定多了。
6、爷爷人不见了的时候,没有一个警察在乎。
7、15年后的这个案件,罪犯要嫁祸给爷爷,却连仓库和磁带这么显然证明爷爷说了实话的东西都不销毁,罪犯凭什么觉得警察连去看一眼仓库就能识别都不会去看?那是因为编剧这么觉得,不是罪犯这么觉得,这种情况典型属于编剧强行替代罪犯和警察,实际逻辑是不成立的。
8、小春还给母亲以后,此案虽然了结但并没有过追诉期,还可以翻案。自己爷爷进了监狱,小春又和女主相处了这么久,这些种种要不了多久小春母亲就会沟通知道。那么母亲知道自己父亲是被构陷入狱的,又有女儿作为人证,小春的母亲难道不会起诉翻案找律师吗?那样的话爷爷是否会入狱十五年那么久还很难说。
这么多细节逻辑不合理,还一直给观众洗脑说是“完美犯罪”,我真是服气。
3 ) 简析本片涉及的法律问题
笔者没有研究过韩国刑法,所以以我国现行刑法为蓝本分析,但其实,公法的法理已经为各国所共识
一、追诉时效
相关法条:
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第八十八条 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第八十九条 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韩哲15年前的行为绑架罪无疑,且过失致人死亡,最高刑达到死刑,根据87条,20年的追诉时效,注意,该条第4款有一个兜底条款,那就是“认为必须追诉的“,何为认为?目前法律没有明文规定法定情形,也就是说,只要控方认为有必要,且得到最高检的批准,时效条款就不予适用,各位认为咬牙切齿的警察们会不会认为有必要呢?
且慢,再看看88条,”立案侦查或受理案件后,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这是什么意思?意思就是:如果你干的事被警察发现了,追诉条款根本不适用。结合本片情节,吴警官都已经追查了15年了,你觉得人家立案了没?所以在这个故事里,压根就没有追诉时效适用的空间。
最后,89条的规定,意思是只要你在追诉期内犯了其他刑事案件,即使是小偷小摸,你之前的绑架罪的追诉时效要重新计算
所以,韩哲怎么才能因为诉讼时效不被追究?
大概情形是这样:他绑架了孩子,结果孩子他妈一直没发现,或者发现了一直没报警,结果20年过去了,韩哲也一直没暴露,这样,理论会上他就不用被追诉了,为什么说是理论上呢?因为别忘了,控方还有一个”认为必要时,可报批追诉“的杀手锏
好多人动不动就说过20年就彻底没办法了,你们这是对法律多没有信心啊!
二、孩子的话
相关法条:
《法院执行解释》
第五十七条 对于证人能否辨别是非,能否正确表达,必要时可以进行审查或者鉴定。
《公安机关程序规定》
第五十四条 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
本片的一个明显漏洞,很多人都提到了,就是15年后被复仇母亲绑架的女孩(韩哲的孙女),在被绑架过程中是完全看到犯罪人的,回家后只要告诉父母这一点,就可以洗清爷爷的嫌疑。
这一点毋庸置疑,有人反驳:”没什么漏洞,儿童证词不可取证,所以小孩说不说在法律上没有任何意义“
。。。。。。。。。。。。。。。。
我去!!!!!!!!!!!!!!!!!!!!!!!!!!!!
体育老师教你的法律吗!!!!!
还这么信誓旦旦!!!!!
首先,小姑娘告诉家里人谁把她带走这个行为,首先就不是证人作证,而是被害人陈述,其本身具有独立证明价值。
其次,作证在我国法律中是一种义务,它对案件真相的还原价值极高,法律不可能简单的因为年龄的原因就放弃一个接近真相的机会。
一个人是否具有证人资格,需要根据目击者的认识能力和表达能力以及具体案情来综合分析。比如说一个7岁的小孩,他可能无法在一个金融诈骗犯罪中作为证人,因为他无法理解自己看到的东西,但是他完全可以在一个故意杀人案件中准确的描述犯罪人朝受害人开了一枪。这样的证言不但是证据,甚至还可能是一个足以定案的直接证据。
在本片的第二个案件中,韩哲的孙女又不是智障,对于谁把她带走这个事实,当然可以清楚的描述。
三、复仇母亲逃脱法律制裁
影片的最后,以韩哲顶罪而结束,这里需要明确一个观点:母亲的脱罪是法律的失败。无论动机多么无辜,原因多么悲痛,犯罪就是犯罪。
暂时就想起这么多,根据回复再补充吧
4 ) 没人评论,那我来个大吐槽~
严正花《奥罗拉公主》之后8年再度扮演绝望母亲,金相庆更是《杀人回忆》十年后重拾警察角色。
奔着这句话看的《몽타주》。
新片没几个影评,我就来吐槽几句。
说剪辑太乱,大概是开头那段吧。
又一个小学语文没学好的,都不知道什么叫首尾呼应,照应标题。
先说首尾呼应。
开头是记忆碎片,是妈妈的梦,不破碎凌乱就奇怪了。
为的是呼应最后金相庆与凶手的那段对话,他说了那么一大堆,被这案件折磨了15年是为什么,只是因为没抓到罪犯,孩子遇害,就纠结了15年,没那么简单。
他们两个为什么那么恨?
一个眼睁睁看着自己孩子在自己面前没呼吸,一个眼睁睁看着凶手拿钱走人,自己却困屎在车里,孩子母亲抱着孩子尸体崩溃在路边哀嚎,自己无能为力。
所以两次重复的放孩子妈在公路上那段,烘托气氛啊,制造氛围啊。
这段情节的不重点描述怎么行,所以放在开头,让观众看完影片再联想到开头能醒悟,更加理解导演所要表达的情感。
至于剪辑乱,节奏快,呵呵,这种悬疑的剧情片,慢悠悠的讲故事,观众慢慢的思索,再慢慢的品位啊,搞笑。
再说照应标题。
蒙太奇,麻烦去百度一下。
不要都不知道什么是蒙太奇就来犯傻。
最后吐槽一下关于有人说那老人跑的好快啊,像个小伙子。
一个为了自己女儿可以干绑架勾搭,最后被拆穿还能正义凛然的对警察说为了自己孩子可以不顾一切,那为了自己的孙女,被恐吓,被绑架,不就跑的快了点有啥想不通的,要是真一个老人家那种慢悠悠的跑还演啥啊?
而且能不能算一下那大爷的年纪,他女儿15年前还是个12岁孩子,那他能多老,就个50多岁,现在人50多,为了自己孙女在拼老命,跑快点怎么了。
而且,他是个凶手,虽然15年都没被抓到,但是会恐惧被警察抓到吧?
那么平时多锻炼锻炼也可以理解啊。
不知道是碰巧还是导演故意的,这片子用了这两位演员。
个人认为导演专门找了这个剧本,还找这两位演员来演,是对奥罗拉和杀人回忆致敬。
看过杀人回忆都会想抓住凶手,一定要抓住他,必须抓住他,没抓到不甘心啊!
看奥罗拉,会和母亲一起恨,恨那个绑架孩子的罪犯,想复仇,报复那丧尽天良的魂淡!
所以,导演就拍了这部电影,用杀人回忆和奥罗拉的套路,改变结局,创造一部自己的作品。
七分。
有提问的,见回复。
怎么确定凶手就是老爷爷呢 ?
小女孩被奇怪阿姨抱跑之后没逃跑?
见回复。
5 ) 漫长的复仇---韩国犯罪片拍摄规律初探
韩国电影在犯罪题材上,已经形成了一条生产流水线,别管具体犯罪是什么,骨架都差不离,特长是将视角投放到个体上去,通过犯罪案件中警察、受害人各自的表现,深入挖掘人性,在人为受害人扼腕的时候,也对高明冷血的罪犯恨的咬牙切齿。可能杀人回忆播出时,罪犯也在某个阴暗角落观看自己的杰作。
犯罪背景往往设置在某个看似民风淳朴的村镇,不是处处车水马龙,警力也相对层次不高,以粗俗大叔为主,中午吃碗炸酱面了事,基本没有整容脸。受害人方面往往是一位或多位年轻女性,抑或是幼童。说实话假如大老爷们被咔嚓了,显然没有妹纸被奸杀后弃尸荒野凄凉,咱们国内著名的小百合碎尸案,国外著名的黑色大丽花案,绿河杀手案,受害人都是年轻女性。一来她们有色,二来她们无力。且犯罪分子多为生活中的loser,幼年起就处于不招人待见的社会地位,也没几个姑娘正眼瞧他们,这致使他们心理扭曲,原本本应通过正常社交得到认可的需求通过虐杀被囚女性得到满足。暴力色情不分家呦~案件多位恶性奸杀,或手段残忍,或连环杀人。抑或绑架幼童,最终或找到尸骸,或自此人间蒸发。而且案件跨度较长,诉讼时效多长,一部电影就可以追溯多长。
受害人假如是年轻的女子,那么拍摄重点将锁定在警察身上,这里需要至少三名警察鞍前马后扑腾,或戏份相当,采用四两拨千斤方式点出各自性格特征,或突出一人重点刻画。韩国犯罪片里的警察通常都给人一种跑断腿、磨破嘴、昏天黑地忙的像鬼的屌丝印象。他们和韩剧里西装革履检察官形象大为迥异,能有几身换洗衣服就不错了,眼袋下垂,不修边幅,皮肤通常较为黝黑,显然是长期在田间地头展开工作,虽然言语粗鲁,但工作热情非常高。在前后十几年的未破悬案里,他们像个真正的人民公仆,日夜惦记,未破案件变成一块心病,让他们随时都能青筋暴,拍案而起(而且通常是拍领导的桌子)。他们体力惊人、毅力惊人,让人纳闷为什么如此敬业,十多年过去了,还没混上一官半职。
受害人假如是幼童,那么拍摄重点需要花开两朵各表一枝了,一方面是受害人家属:这里通常是年轻妈妈,一双泪眼,一把哭嗓,分分钟让观众体验什么叫肝肠寸断,遭受重创的女人宛如受伤的母狼,战斗力完爆警察局所有警员,哪怕她不吃不喝不眠不休都能追查下去,她能十年磨一剑,忍住一口恶气,清算了对手。要的就是这股绵里藏针的狠劲。另一方面是警察,他们的表现除了如前所述之外,还要充分展示面对受害人家属的愧疚、责任,但是哪怕孤男寡女,却从没有过一对因破案走到一起的。明明是风雨同舟之情啊!
狡猾的犯罪分子则永远是藏头露尾,大白天的也爱穿的一身黑,戴个鸭舌帽,难道这种低调的打扮不是反而无比夸张吗?好像衣服上贴了:我是坏人这样的标记。。。他们可能全片都只给观众留下一个黑乎乎的身影,比如杀人回忆,或者直到案件最后,才露出庐山真面目比如我是杀人犯,或者从头到尾,他就是一个象形符号,比如放学后,总之大隐隐于市的功夫,没人比得过他们。恰如杀人回忆里疑似见过凶手的小女孩那句:就是个普通人的样子。
片子偏爱用冗长追击镜头,巷道穿梭战、闹市追击战,离罪犯只有一个身长,但就是抓不到,眼见煮熟的鸭子飞了,令观众急的拍大腿。这种与罪犯擦肩而过的情景已经数度遇过,以至于看到本片里的擦肩戏码就知道又是导演在犯“没图还要说个pennis”的毛病了。
与欧美注重血腥残忍犯罪情节的重点不同,韩国犯罪片与亚洲恐怖片风格保持一致:抓住人心脆弱点,然后狠狠捅过去:至亲被害后生者绝望、道德与法律难以两全的困境、伦理的失格,让人既为丧心病狂的罪犯气的跳脚,又为苟活于世的家属黯然销魂,哪怕是不能释怀的警察叔叔,都那么的牵动人心。
6 ) 看我能不能解释下大家提到的几个bug
1、只要小女孩告诉她妈妈,是个奇怪的阿姨,不是自己的外公带走自己的就行啦。
小女孩告诉妈妈是阿姨绑架的自己,而阿姨(或吴警察)也会告诉小春妈妈15年前的真相,小春妈也可以找自己父亲确认,之后只能默认外公坐牢。不然怎样?把可怜的西珍妈妈抓进去,并承认外公15年前绑架并过失杀人?
2、外公难道就没有觉得这件事情是针对他十五年前做的事情的么?
知道又能怎么样,告诉警察就能确保救活小春吗,说不定偷鸡不成反蚀一把米,把15年前自己犯罪也供出去,又害死小春,所以直接交赎金最合适。
3、外公不见了,警察没管。
我感觉不算多大的bug,非得插一段警察找外公没找着?西珍妈妈控制外公时肯定不会让外公大摇大摆走大街的。
4、绑架小男孩是谁?
15年前的外公,小男孩没绑成,改绑了西珍。
第一次写长评论,多多包涵
最后知道真相的我眼泪掉下来
哎呀当然回头一想会有很多漏洞且不太合理,但真的好会编呀!!严正花的脸……让人好担心……
韩国现在类型片拍得真是好,剧情结构错综复杂,还能拍得流畅自如,真是越来越滋润了。一个破不掉的儿童绑架案,到真相大白罪犯彻底认罪伏法,居然能够反转两遍剧情,令我叹为观止。
导演意图是好的,但是驾驭的有点混乱。而且那个老头假扮军人逃跑的场面,俨然像个训练有素的年轻小伙子,哪像老头啊,不符合逻辑。
看到最后,忍了很久的眼泪还是掉下来了。唉,套句韩剧常用的台词:“你让我痛苦,我要让你的眼睛流血泪。” 在法律无法追究凶手的情况下,我依然坚持以暴制暴以牙还牙的正确性,法律无法给我们公正,我们用血用一切都要跟你同归于尽。
大爷你跑的也太快了,钙片没少吃吧
电影总体来说还是不错的,但是有两个大bug,一个就是爷爷最开始失踪了没人发现的。第二个就是凶手的目标那么明确了为什么还要有一个黑衣人抓别家小男孩的片段,纯粹是为了误导观众的嘛。
结构架得妙。反转又反转也是下了心思。把追诉期这个韩国犯罪题材里的老梗玩得花样翻新。但小女孩看到了犯人,这种洞能不能再补补?这种程度的绑架15年抓不到也需要点解释才行。严正花演技是好的,可惜脸太出戏,说是丧女15载的苦母没有说服力,特写尤其。
加害者和被害者身份的完美置换,捍卫正义者最终却只能通过非正义手段来罪犯得到应有的惩罚。绝对是今年目前为止看过最好的韩国电影,没有之一。
拍得一般。可人家原名叫《蒙太奇》,是哪位大师给翻译个名《抓住那个家伙》——喂这明明是所有犯罪片的名字好不好!
正义得到了伸张,但没有人能全心而退,补充个细节,爷爷最开始没有报警而是选择说:听绑匪的话孩子就一定能回来! 这个细节大家感受 细细体会下。
剧情反转的出乎意料又在情理之中,编剧,导演水平不错,演员也给力,很好看的一个故事!
以暴制暴的完美诠释。
用剪辑打乱时间线增加了故事的曲折性,但始终免不了炫技取巧的意思。韩国的悬疑罪案片太成功了,这部只能算是比上不足、比下有余。btw原来“杀人回忆”都已经过去10年了,主演一点没变~
金相庆的演技还是不错的,就是长得太主旋律了,感觉随时会说出:“你们犯罪分子这么凶残,党和人民知道吗?”
这部电影让我想起了初中时第一次读日式悬疑的感觉.
编剧太牛掰了,幸好看片前没被剧透
韩国这种绑架小孩题材的电影蛮多的,所以看前面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蛋四,作为一部终于有结局的,它还是shock到了我。。编剧好牛逼,必须五星好评(喜欢的可以去看一下“孩子们”跟“那家伙的声音”)
2019年《误杀》→ 2013年《蒙太奇》。个人感觉《误杀》有个细节比《较量》《误杀瞒天记》更为严谨,就是「男主去开车时戴手套以防在车上留下指纹」,如今看来可能有受《蒙太奇》启发。《蒙太奇》最后「为了家人,所以不择手段」的点题与同是2013年的电影《较量》异曲同工,挺巧。另外,这部有“复仇”感觉的电影还让我联想起《告白》。通过交叉蒙太奇将不同时空的故事线来回剪辑营造出的悬疑效果值得赞扬,不过有些担心“女孩”回家跟父母道明“绑架她的人另有其人”会导致男女主角的所作所为前功尽弃。
棒国电影太惊人了,这批70后小导演的处女作一个比一个猛啊!!编得也好,配乐、镜头、电影语言什么的都好凶残。一生推啊一生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