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宪法之父”之称的印度首位法律部长比姆·安贝德卡尔曾说:“只要有一个人没有实现社会自由,法律提供的自由对他而言就是无效的。”
印度种姓制度由来已久,在那片土地上,人的社会地位与他们的财富无关,姓氏决定了他们的一生。
尽管印度早在70多年前(1947)就颁布律法废除了这一制度,但种姓观念早已深入人心,由此带来的社会性问题层出不穷。
电影《杰依·比姆》这部根植于上世纪90年代的电影,反映的就是这样一件由种姓歧视延续而来的司法和警务系统丑闻。
案件根据真实事件改编,聚焦的是印度少数民族伊鲁拉人因身份(种姓)问题被小人栽赃为贼,随后受当局疯狂迫害致死的著名冤案。
这起案件非常有代表性,除了有敏感的种姓议题,当中还牵警务系统和司法权力腐败这样引人夺目的话题。可以说,电影本身为外界提供了一个非常好的契机,去了解一个更真实的印度社会。
被疫情折磨得苦不堪言宝莱坞瞅准时机,在今年推出这部揭露印度现实问题的电影,给本国举步维艰的现状再添一道“难题”。片中反映的问题由来已久,是印度一直无法攻克的老大难。
最典型的一个问题,还是被外界吐槽过无数次的种姓制度。
过去,低种姓群体如果看到高种姓人群,必须避开以示尊重。假入不小心看了对方一眼,他们也会受到严厉惩罚。可即便万般小心,如遇到不怀好意的人碰瓷找茬,被无端安插罪名的事也时有发生。
今天,种姓遗毒带来的负面影响依旧深远。虽然印度法律废除了种姓制,但强大的宗教环境依旧将这一古老形式予以保留。
如此一来,整个印度社会实际上仍旧建立在一套天生就充满不公的制度下,在这样的制度中谈论公平,简直是一个残酷而绝望的笑话。
影片中,作为比首陀罗更加低贱的一族(印度种姓又高至低分别为:婆罗门、刹帝利、吠舍、首陀罗、贱民),伊鲁拉族的遭遇令人扼腕。
作为曾经的狩猎民族,被印度主流社会同化后,他们无法像高种姓阶层那样接受正常的教育,即便有心让小孩接受教育,也要经历重重坎坷。
在种姓制度的排挤下,占印度总人口约1/5的贱民阶层,至今仍有90%的文盲率,严重阻碍了印度的经济发展。
悲惨的是,伊拉鲁族无法改变自己的前途,一辈子只能从事体力劳动。低廉的薪资让族人们根本无法住进像样的居所,他们只能在人与自然的双重压迫下,过着没有种姓证书、没有身份证、没有任何社会福利保障的零尊严生活。
更悲惨的是,即便已经如此卑微地活着,他们仍然逃脱不了被特权阶级肆意玩弄的命运。
同村高种姓阶级家中失窃,警察不是第一时间搜证据抓窃贼,反而为了快速结案,随便从低种姓群体中找一个人出来充数。如果问不出真相,违法刑讯逼供也在所不辞。
如此氛围下,权力非但没有成为保护百姓的保护伞,反而成了和罪恶狼狈为奸的一丘之貉,一批批冤案卷宗下,大量真相被掩盖,正义更是无从谈起。
作为冤案的申诉者,人权律师钱德鲁,在推动印度司法公平的道路上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和大众了解的刑事或民事诉讼案律师不同,钱德鲁干这份工作带有一点公益性质。他的客户大多来自低种姓阶级,这意味着人们没办法照常支付律师费,钱德鲁对此深知杜明,但他依旧义无反顾地投入到为底层辩护的义举中。
片中有一段话特别令人动容,他说:“一个人是否值得尊重不在他有多少才能,取决于他用才能去做什么。当正义为你们这样的人伸张,我晚上才能安稳睡去,这就是我收到的费用。”
将百姓福祉凌驾于个人利益之上,除了有崇高的品德,另一个支撑钱德鲁这么做的原因,还来源于他对法治的信念。
靠着这样的信念,钱德鲁曾在6年时间内,帮底层打过96000起官司,做出的历史性成就可谓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那个坚定他信念的人不是别人,正是一开始提到的比姆·安贝德卡尔。片名除了歌颂司法界前辈,还有致敬。所谓“杰伊比姆”,其实翻译过来即为“万岁比姆”,象征的是钱德鲁对前辈倡导的法治理念的传承。
要帮助底层百姓对抗官官相护的上流社会,难度不小。钱德鲁的无私奉献固然动人,但底层维护尊严的模样同样令人动容。
这份尊严要求他们以一个“人”的姿态活着,而不受任何利益蛊惑。担心职位和公权面子的人,和一个真正寻求体面的人是两个物种。前者大概永远无法理解,一个自尊受到践踏的人是不能、也不会被轻易收买这件事。
如果说贫穷是先天决定的,那穷人到底该不该有自尊,决定权从来不来自外界,而来自穷人自身。当要求独立平等的观念萌芽,当团结对抗顶层的压迫势在必行,穷人展现的磅礴力量,是任何暴力机关都无法阻挡的惊涛海浪。
观赏影片途中,总是不自觉联想起另一部维权电影《辩护人》,里面有一句台词至今看来仍旧振聋发聩。扮演民权律师的宋康昊在片中慷慨陈词道:“大韩民国主权属于国民,所有权力皆由国民产生,国家即国民。”
环顾全球提倡民主法治的国家,他们的宪法中无一不强调“权力取之于民用于民”,然而这套看似通行的准则,在现实面前似乎总是难以达成共识。
一个人的力量终究有限,纵然如钱德鲁这样一心为百姓申冤的大善人,也难改伊拉鲁人及更多低种姓阶层百姓继续被公权力鱼肉的现状。
《杰伊·比姆》的出现,至多算是一次勇气和道义层面的批判,但之于时下的印度,要从根本上改善当地的人权和司法公正,扭转封建观念似乎依旧是一项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撰文 | Zed
策划 | 轻年力量
-End-
该片在两个半个小时的时长里没有一句废话,叙事流畅、步步反转,最后将这个残酷事实的真相抽丝剥茧地展现给观众。
表面上这是印度人权律师钱德鲁帮助社会底层百姓打赢官司、讨回公道的故事,实质揭露了在种姓制度下各阶层之间的残酷压迫。
这是一段被人遗忘的历史,是泰米尔土著居民被排斥在印度四大种姓之外、被称为“不可接触者”的残酷历史。钱德鲁站在法庭上为各位高高在上的大法官以及权贵勾结的警界联盟“讲述”这段历史。在真实的事件中,钱德鲁这场人权官司打了整整十年,漫长的取证和诉讼,最终赢来了胜利的曙光。
本片片名《杰伊·比姆》就是比姆万岁的意思,比姆是印度上世纪50年代贱民出身的伟大改革者,既是印度宪法之父又是印度第一位法律部部长。在当时的印度社会,种姓制度、司法体系和作为执法者的警察,共同编制成一张密不透风的网。这张网看似维持了社会的民主和自由,但却是有条件和相对的,他们心照不宣的压迫和奴役作为“不可接触者”的贱民。因此比姆曾说,只要一个人没有实现社会自由,法律所提供的自由对他就是没有用的。这句话深深影响了钱德鲁,他一生致力于为贱民阶层伸张正义,为印度种姓制度的废止做出了卓越的贡献。
古印度史诗《摩诃婆罗多》中就已经出现反对种姓制度、出身不能决定能力和阶层的论调。印度佛教的兴起更是诉诸一个人人平等、没有分别心的世界。但是人性幽微,当权者不肯放弃手中的特权,神解救不了世人,自由和平等需要法律的维持。在影片中,得到钱德鲁帮助的社会底层百姓献上花环,钱德鲁却躲开了,他说,“我是人,不是神,我不需要花环”。
昨晚看完杰伊·比姆,难过得迟迟不能入睡。
其实影片的处理是有些极端化的——绝对的正义+无辜VS绝对的邪恶,律师的形象过于伟光正,受害者符合“完美受害者”的定义,对于黑暗势力的描绘也是典型的不见一丝光明的恶——按理说会让人觉得不真实。然而镜头语言的呈现太真实了,以至于在看到拉贾坎努死亡照片的瞬间我听见自己小心翼翼怀抱着的希望碎裂的声音;在警察殴打三人意图屈打成招的画面闪回中我捂住眼睛,恨不多长出两只手同时堵住耳朵,脑海里浮现的全是拉贾坎努帮助别人时淳朴的笑容,看向妻子时深情的眼神,他们还期盼着有一天住上自己烧制的砖砌成的新房……这是镜头语言对于容易共情的人的力量。虽然最后正义得到了伸张,但逝者已逝,仍是久久意难平。
今早读到一篇从“共情”角度探讨这次东航空难的文章,忽然找到自己最近情绪化的部分原因。我理解还原真实事件或灾难的痛苦的意义,杰伊·比姆或熔炉之类影片中的还原是为了警示世人,促进社会进步;空难后报道的还原是为了追问和反思,为遇难者和家属发声,避免后续灾害的发生。然而被这些新闻报导刷屏的同时,共情能力强的人难免不由自主地去代入,想到最后几分钟飞机上的人得有多绝望,想到亲属得有多么崩溃……
所以当共情的痛苦超过自己的承受能力时,提醒自己暂时放下手机,别再去看那些还原痛苦的文章,好好休息,同时也好好去关心一下自己身边的人。
大家都没注意到吗?
男一号居然是一名坚定的无产阶级斗士
第一次在国外电影中看到了对共产党的证明描写
天下何人不通共
他反对种姓,反对暴力,反正不公正,反对迷信
他为工人、为不可接触者贱民战斗
不依靠湿婆神,依靠马克思
不依靠开挂,依靠群众
革命的彻底性明显不同于他去电影里的律师辩护人
真实万万没想到呀,世界第三居然还能这样客观的还原这段历史
《杰伊·比姆》并不震撼,却让我十分感慨。
平心而论,影片整体上并没有那么优秀,8.7的分数实在有些虚高。吸引人的地方在于故事本身:一个遭到恶警构陷的绝望的“达利特”(不可接触者,贱民)家庭因无法动摇的卑贱而升起反抗的浓烟,最终在各方援助下沉冤昭雪。“不可接触者”的境况,小人物的不屈和胜利,既挑战了权威,又问责了社会,属于近年来“社会现实批判”电影的典型套路。
可惜,叙事的凌乱、剪辑的零散,又纷纷冲散了故事原本的冲击力。用力过猛的暴力渲染更因过度的煽情而尽显乏味,让人无法审思,只能识别出一堆快磨出老茧的公式化处理,譬如漏洞百出的罪名罗织,求锤得锤的辩护过程,甚至调查的曲折也都是意料之中。直白的视觉陈设,以及印度电影特有的某些“表现手法”,均未能与影片的整体基调达成和谐。
尤其是,抛开技术层面不谈,作为一部反映底层人命运的电影,本片的叙事结构依旧是十分陈腐的“天降圣人”模式。“贱民”只能随风摇曳,留待圣人挽冤案于既倒,扶正义于将倾。稍让人眼前一亮的地方可能仅仅是圣人家中居然高悬马克思头像,高举镰刀锤子旗,然而这些细节除了作为妆点门面的共趣主义元素外,于故事再无瓜葛,更遑论提供一种解决冤情的“左翼方案”。
最终,我们看到的只是一个皆大欢喜的美式正义鸡汤,一个剔除了灵魂挣扎的无害版《辩护人》,像《绿皮书》一样温馨且柔软:恶警伏诛,冤情大白,法庭在上公正不阿,律师在下犹如一个伟人,至于“贱民”,则在风雨中感激涕零,祭奠着死去的冤魂。蜻蜓点水般的批判,说了,又什么都没说。看了,又什么都没看,充其量有一句,“哦,原来印度是如此光景”。
可即便如此,本片依旧让我感慨,甚至是一丝惆怅。
细数“社会现实批判”这一类型,韩国自不必说,我国也不算一片荒土。无须溯及《牯岭街少年》,就算近年,也有《嘉年华》《过春天》《少年的你》《我不是药神》等耳熟能详的作品问世。这一类型的特质,要么以一则冤案作为切入点,要么就铺陈主人公违法的“不得已为之”,总之就是秉持“恶劣环境之下,一切皆可为”的叙事逻辑,最终导向的也往往都是社会的结构性问题或者恶的内生性。
以这一标准来看,《杰伊·比姆》其实在力度上远不够格。因为它最终导向的毋宁说是一种恶的偶然性:律师是好人自不必说,知识阶层、统治阶层也各有负责任的良善人士,恶人终究只是一小批,且愚笨不堪;至于“贱民”,除了烘托一个惨字外,再无任何别的主体性因素——他们是失语的、不可接触的,于是他们只能是留待被拯救的,哪怕他们都为人正直、敦亲和睦、精诚团结。影片反复提到“印度宪法之父”(安贝德卡尔)也是一个“贱民”,可惜此君除了像马克思一样被用作神像供奉起来外,再无别的叙事作用。
因此,《杰伊·比姆》终究是柔弱的,甚至是有些反动的,它的价值内核最多只能提炼出“做个好人,善有善报”这种无趣说教,余下的只有安逸的旁观、舒适的愤怒,只有“社会在进步”的美好愿景。说了,但什么都没说,既不能让人窥见深层的社会心理(同样是昭雪冤案,想想《我控诉》里对于恐犹主义那种深入骨髓的刻画),又不能提供一个属于底层的行动方案(想想肯·洛奇或者达内兄弟)。
唯一值得称赞的是,它“说了”,且说出来了。足矣。
在这里我并不是要提“批评自由”或者“敢于揭黑”这类新闻专业主义的老调,因为它们真的是不值一提的“最基本”的前提。我的关注点还是在于电影的社会意义。
好的电影,我一向认为,是能够成为一种社会运动的蓝本的。这一点当然不必然与电影的艺术性相关,却是电影之社会属性或文化属性的可有之义,且后者并不一定就与前者相冲突。比如雅克·贝克的《洞》(1960),没人会怀疑这是一部具有高度艺术性的“纯电影”,其角色——众多狡猾的罪犯无任何能够唤来社会认同的可能,但这丝毫不会削弱这部影片批讽权威的锐利程度——莫不如说它的题材,在极致真实的影像剪辑的加持下,更为犀利地刺中了权力的心窝:这几乎是一本越狱的教科书(相比之下,《肖申克的救赎》只能算一个娱乐工业造梦的爽片)。
或者,就像《寄生虫》这种集电影工业之大成的杰作,不仅彻底颠覆人们的社会认知,把“底层”的阶级图式深深印在观众的脑海之中,同时缔造了新颖的“联觉”。这样,只要一提及“底层”,我们不仅能够想到大城市里不起眼的角落,以及那些悲伤到绝望的镜头,甚至还能回想起“气味”,那种鲜活的形象轮廓。
就此而言,《杰伊·比姆》虽不能与上述最优秀的社会题材作品相提并论,但它同样针对印度的社会问题提出了自己的视觉化方案。它首先让你看到了一个“贱民”家庭完整的生活形式,从田中捕鼠到陋室恩爱,哪怕非常的浪漫化,也仍充满向上的期许,美好且完整——由此,这一家庭的无端碎裂才能唤起悲愤,唤起一种最基本的认同。同样,对于冤案,电影至少没有让“贱民”僵坐原地,它让一个坚强的女性行动了起来(虽然到了后半部分,这位女性的存在感已经弱得可怜)。甚至在对好人律师的呈现上,也隐含着“不要迷信国大党,也听一听共产党”这样的视觉信息。可以说,本片就算力度薄弱,也依旧有鲜明的指向性。
更可贵的是,这样的电影,对于整个的印度电影市场来说,并非是昙花一现,而是肉眼可见的群芳竞逐。前有《贫民窟的百万富翁》,有《误杀瞒天记》《第15条》,有与本片同一年的《白虎》,甚至可以包括《摔跤吧!爸爸》。这几乎已经成了一种套路:在一部商业片中夹杂一些批判社会的元素,这样资方满意,观众也满意。文化批评家或者马克思主义者可能不会满意,但不可否认的是,正是在这日复一日的观影过程中,在观众与电影人对类型片套路的逐渐谙熟中,一种大众审美与制作审美的口味与习惯逐渐形成了,由此营造的其实是一种审视自身的氛围感。(会有印度人因为这样的片子感到民族自尊心受挫,会担心给中国势力递刀子么?)这种氛围,既可以包容电影,也可以包容一个社会自我调适的种种过敏反应。确实,美并不意味着善,但审美习惯绝对关乎道德和政治。
我常和人说,可能要100部合格线以上的类型电影,才能提纯出一部伟大的《寄生虫》。这还不仅仅是一个量变到质变的简单过程,其中更关乎作者的敏感和天分,作者所处社会的矛盾尖锐程度、信息的透明程度以及最重要的价值宽容程度。但无论如何,只要印度的电影人整体上仍然坚持这一创作模式,哪怕总是乏味的推陈又出陈,也终归会有打破类型的一刻,进而实现电影与社会的某种共振。毕竟印度,和中国一样也不缺素材。
今天,我们作为局外人,对于印度的种种“社会新闻”已经习以为常,议程设置之下,偏见也在累积。可是透过层层偏见,只要稍微有点紧迫感和羞耻心,便能看到:印度内在的活力如何从一个低起点的位置迸发出意料之外的创造。这种活力是我们作为中国人遥遥观望而似曾相识的,仿佛看到了自己失去的东西。实在想不出因由,于是我们只能将其归结为一种志得意满的、迟早要摔跟头的飘飘然,然后转身投入到我们满是欢乐与胜利的防疫生活中去了。
这能不让人惆怅么——
我曾一度以为《我不是药神》是个起点,孰料竟成了开始的结束。
作者: Bind
八年前上映的《辩护人》,相信是许多影迷心理难以忘怀的经典。关于正义与那段难以磨灭的韩国历史,它交出了震撼人心的答卷。 今年,印度电影也大胆总结了自己黑暗至极的九十年代。冤假错案背后深植人心的歧视,需要用一次次的正义斗争去改变。
从印度教发源而来的种姓制度,在印度有着三千多年的历史。婆罗门、刹帝利、吠舍、首陀罗,四个等级,代表着神话中原人的嘴到脚。
除了四大等级,印度还存在着大量的「不可接触者」。
他们被排除在原人的身体之外,连脚都算不上,被称作贱民或达利特*。
*达利特人,汉语中常意译为贱民,是印度和尼泊尔(卡斯人和廓尔喀)种姓制度的最低阶层,主要以「秽不可触」(Untouchable)为其特征。达利特(Dalit)的字源可追溯至梵文,字面意思为地面、被控制的。包括旃陀罗、穆萨哈尔、恰马尔等族群,在印度都被归类为贱民。(来源:维基百科)
这群「第五种姓」一度不被认可为印度人民,只能从事最为卑微低贱的工作。
而印度种姓制度带有世色彩,贱民的悲惨从出生就被定了下来,无妄之灾。虚无缥缈的种姓还象征着身份品质,低种姓自然而然被认为是道德败类。
早在1959年,印度宪法便明文规定不可接触者法律地位与一般公民相同。但腐朽的世俗观念并没得到改善,贱民依然是印度社会中被迫害的对象。
本片的故事就发生在九十年代,宪法的平等还只是一纸空文。为了提高破案率,营造高效的假象,印度警察经常故意制造冤假错案。
真正的罪犯是谁不重要,只要有人顶罪坐牢就万事大吉、结案盖棺。
而顶罪人选当然是贱民们,他们身无分文无依无靠,是最不起眼的小角色。很多被冤枉刚刚放出来的人,转眼就又被抓起来投入大牢。
无需证据无需理由,只需严刑拷打到认罪伏法即可。
在这种畸形的社会环境下,一桩奇案刺痛了人们本来麻木的神经。
拉贾坎努是一位平凡的老百姓,平日里努力工作养活老婆孩子。即便只能干造砖头的苦活赚些小钱,想到妻儿他也是十分幸福。
然而当地权贵家中的失窃案改写了拉贾坎努的命运,甚至葬送了他的一生。
权贵家中珠宝失窃后,失主首先怀疑的就是前几日来家中抓蛇的拉贾坎努。
正巧,更重要的是,拉贾坎努可是贱民,在权贵眼里,小偷小摸就是贱民的天性。负责调查的警方也在现场采集到了其指纹,但明显是抓蛇时留下来的。
总之警方认定拉贾坎努是第一嫌疑人,开始全面抓捕。
费半天劲抓不到外出打工的嫌疑人,那就把其家人全部抓回警局审问。兄弟、妹妹、怀孕的妻子,阴暗的牢房里他们遭到警察的棍棒殴打。
最后一头雾水的拉贾坎努也被抓回来,但不是他做的他绝不认罪。任由棍棒、辣椒抹伤口的酷刑折磨,他都全盘否定任何指控。
贱民身份是天生悲哀,如果此刻认罪,那小偷身份真是无法洗刷的耻辱了。
因怀有身孕被释放的森加尼,每天到警局给拉贾坎努几人送饭。
她眼睁睁看着心爱的丈夫日益憔悴、遍体鳞伤,被打得连口饭都咽不下去。
森加尼痛苦地等待着,期盼警察能够大发慈悲。但她等到的却是不可思议的「失踪」——拉贾坎努等人半夜越狱,找不到了!
部落里自发自发组织寻人,但掘地三尺也毫无线索,三人仿佛人间蒸发。
束手无策的森加尼前往城中求救律师,但根本没人愿意对抗黑警。唯有一人,在无证据的情况下相信了森加尼声泪俱下的控诉,并且无偿帮助。 钱德鲁,一位高种姓出身,致力于保护人权的天才律师。他要做的是与根深蒂固的歧视做斗争,揭开权力后所隐藏的残酷真相。
成千上万的冤案,生死未卜的失踪,黑暗中能否展露一丝光明?
相较于其他的印度电影,该片163分钟的片长不算太长。
片中也有宝莱坞一贯的歌曲穿插,但多是剧情的浓缩,简单展示人物的关系情感和探案过程,并没让印度片的传统歌舞毁了整部电影的气氛。这方面的尺度,导演拿捏到位了。
比较奇特的是影片到30分钟时,男主钱德鲁才正式登场。前半小时营造的社会背景,让观众直观地感受钱德鲁的魄力和善良。那种天堂变地狱的既视感,也让观众对凶手更为痛恨。
电影故事改编自九十年代真实发生的案件,富有现实意义。导演没有刻意卖弄原本破案过程的悬疑要素,也没有将案件刻意复杂化。
钱德鲁是一位纯粹的正义破局者,印度法律赋予了律师极大的调查取证权,所以他能够抽丝剥茧寻找对手的设局漏洞。黑警一方中也特意安插了位正直角色,组成双雄式的探案搭档。
简单却有效,整体观感可谓激情澎湃,呈现出一场属于底层百姓的公正胜利。
现在回到片名,杰伊·比姆是谁?
其实杰伊在印度语中指的是胜利的意思,而比姆才是人名。
所以片名的原意更贴合「万岁比姆」,或「胜利比姆」,是句印度常见的口号。
而比姆的全名,为比姆拉奥·拉姆吉·安贝德卡尔(1891—1958)。
比姆出身贱民,是这一阶层首个获得大学学位还出国留学的高材生。致力于改变种姓歧视的他是「不可接触者」们的领袖,也是公认的印度宪法之父。 他多次组织抗议集会,并在1956年率领百万贱民改信佛教。他用人道理念解释佛教,倡导人人平等,抨击落后的种姓制度。只可惜,比姆为人权事业奉献了一生,死前却未能看到印度社会的实质性改变。
如同钱德鲁看见的,懵懂的孩子有模仿切·格瓦拉的,也有模仿甘地的,但没有孩子会穿成比姆的样子——即便他再成功也是传统制度下的贱民而已。
学校里的低种姓孩子被污蔑为窃贼,一块橡皮丢了也要对他搜身。种姓仇恨的种子在扭曲的教育中滋生,又在纯真的孩子心中生根发芽。
钱德鲁从不想抬高自己,把自己和宪法之父比姆相比。他不接受花环,坚持人人皆为凡人,没有身段也不在乎身外之物。
没什么比为弱者发声更让他满足,也没什么比敲除社会糟粕更为重要。
钱德鲁想让人们都成为自己的比姆,拥有比姆的思想,能为自己的自由发声。
现实中,他接手的人权案也是从不收费的,六年间主持了96000多起案件。为了工人,为了低种姓的人权,钱德鲁奔波在一次次的法庭斗争中。拉贾坎努案的人身保护令则极具突破意义,保护了底层居民的人身权益。
杰伊比姆!
杰伊比姆!
杰伊比姆!
短短的口号,代表了底层人民对比姆的崇敬,也展现了他们反抗不公的勇气。胜利的不只是比姆,也是万千人民的权益。
该片并不是导演对印度的自夸大会,而是在这条正义道路上又向前迈了一大步。人身保护令是法律突破,《杰伊·比姆》则是一次文化上的突破反省。
时至今日,印度民间也没有彻底摒弃残忍的种姓制度。尽管法律中没有种姓规定,更明令禁止种姓的不公平对待,但蒙冤的「不可接触者」还是大有人在。
电影中的这一案,钱德鲁和比姆胜利了,但距离真正的「胜利比姆」,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印度电影女主角开演半小时才登场很常见,但男主角快半个小时了才露面的印度电影,我是第一次见。一度以为我看错了片子,抗过前半小时的铺垫,后面越来越精彩。又是根据真是事件改编,低种姓成年人呆滞的目光和孩子们天真的眼神看着让人揪心,数次鸡皮疙瘩and数次热泪盈眶,Suriya最近的片子也开始走印度良心路线了?
Jai Bhim (比姆必胜/斗争万岁),印度宪法之父、贱民领袖安贝德卡尔博士致力于为低种姓争取权利,他的名字是 Bhimrao Ramji Ambedkar,Jai 是胜利的意思,合在一起就是比姆必胜,这成为追随者们见面打招呼、斗争的用语。豆瓣的译名常让人误解为主人公名字。
误杀3有了,印度政府怎么放任这些辱印电影全世界传播?
极度震撼,直面苦难!把人性在体制引发的问题面前深刻显露!
《捕蛇者说》。「余闻而愈悲,孔子曰:“苛政猛于虎也!”吾尝疑乎是,今以拉贾坎努观之,犹信。呜呼!孰知赋敛之毒,有甚是蛇者乎!故为之说,以俟夫观人风者得焉。」 (原来1200年前的柳河东与1200年后的印度人钱德鲁律师,是可以共情的)
公权力是拿来质疑的,不是拿来赞颂的
印度都能拍这个,值得思考
能拍出这样的电影,说明印度还有救,这个国家将是中国未来三十年很可怕的对手。
题材满分。印度电影还是有骨气的。
母亲说:我可以骄傲地告诉我的孩子,虽然我败诉了,但是我从没有放弃抗争。ps:印度版的《辩护人》,杰伊·比姆,在印度本土被译为:比姆万岁。
《误杀瞒天记》为家庭而战,《剑客卡南》为农村而战,本片《万岁毕姆》为底层而战。由此,有没有良心,成为划分电影创作者的准绳。
印度版《辩护人》🇮🇳
A- 年度最佳电影,该火了。从头至尾,没有一句废话。根据真人真事改编,把警察做过所有肮脏的事赤裸裸拍出来,太一针见血了。律师太帅了,维护正义之道,不放过一丘之貉。印度是真能拍,也真敢拍。官官勾结行贿、包庇和滥用私权,把不配拥有土地不配活在世上的烂民活活打死,他们的命一文不值,死了就丢在荒郊野岭,太他妈黑暗了,惨无人道。种姓歧视就像吸了血的蚂蟥一般,永远吸附在印度人民身体里,吸干他们的血为止。重要的事情说三遍,这部电影该火了!这部电影该火了!!这部电影该火了!!!
又是真人真事!部落人的悲惨遭遇令人发指!幸好是1995年的事了。手法很平实,为作者的正义感给五星。
地狱空荡荡,魔鬼在人间。不是每一次的伸张正义我们都要当史诗一样去歌颂,但是每一次以个体对抗体制的勇气都会让我们感觉心潮澎湃,用良心去追案,用良心去拍电影,也许人间还值得!
太牛逼了,看看人家印度这电影,全程2小时40分钟我甚至都不舍得暂停一秒钟。印度是有它的缺点,但是更需要有人说出真相,这样才能反思,才能在微弱中有所改变,哪怕一点点也好。结合今天看到的某大导演要拍史诗级英雄片的消息,也就只能苦笑一下了。
可怕的种姓制度、贫富极端化的阶级固化,警察酷刑致死,印度就是女性的地狱
我们那些冤假错案被关十几二十年的案件 有没有一个人负过责?这是一部辱华电影
二小时四十分钟的长度是印度电影的常态,影院会中间休息一次,片子歌声、舞蹈不断,使观众尽兴。本片确是表现了一个很严肃的主题:低种姓部落人群为腐败的官僚警察体系迫害问题。时至今日,印度民间也没有彻底摒弃残忍的种姓制度。尽管法律中没有种姓规定,更明令禁止种姓的不公平对待,但蒙冤的「不可接触者」还是大有人在。本片直面这一残酷的现实,令人感动。低种族演员们的群像写得、演得非常到位,值得夸赞!虽然正面律师过于“伟光正”,但也是满足了观众、社会呼唤正义、除恶的心声。
妻子一次次不畏强权,被部落首领威胁,警察威胁,更高地位的人威胁,数次以为她,一个失去丈夫,怀孕带着女儿的农村妇女即将对命运妥协,拿着协商的钱,过下半生时,她都选择挺起胸脯站起来,与其说是律师伸张正义,不如说是颠覆低种族人的一种反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