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酗酒不如赌茶
我都快被两个小时的酒和烟和迷幻药和绝望失意沮丧,以及大片大片的平庸湮没了,直到电影倒数第二秒的字幕说,主人公伺候发愤图强,去了纽约娶了心爱的姑娘成为了成功的记者。好吧,赦免它,从20岁到60岁,无聊的人生怎么能没有励志和how to和tomorrow!
德普的主人公总是爱烈酒。《第九道门》里,书商喝杰克·丹尼;《秘窗》里,作家还是喝杰克·丹尼;《加勒比海盗》里,船长喝朗姆;《朗姆酒日记》里,记者一瓶接一瓶地喝迷你装朗姆,就差用它漱口。可还真没见谁喝烈酒比带着黑框眼镜、穿卡其色休闲裤的他更好看。
电影其实没什么好看,两小时的故事更没德普出于朋友情义斥资250万美元完成小说原型汤普森的意愿,将其骨灰用大炮发射向天空好看。但有来由的,看完想起了你,或许因为今晚一厢情愿地愿意把电影概括为,只有自己能为自己的人生负责。一篇接着一篇看完了很久没有点开的你的日志,看你开心妥帖又稳定地过日子。
赌书消得泼茶香,当时只道是寻常。
2 ) 醉里挑灯写新闻
——从《莱姆酒日记》谈新闻业的转变
迷恋于金钱,和沉醉于美酒,在某种程度上,是一致的。酒通过生理作用发挥功效,而金钱则通过心理作用施加影响。因此,纸醉金迷,常被用来形容奢侈糜烂的生活,在形象性这一点上,绝没有第二个词更合适了。
今朝有酒今朝醉,如今,美酒与金钱总被捆绑在一起。买醉,或可麻痹一时,若得金钱相助,则可麻痹一生。因此,在《莱姆酒日记》中,当大财主桑德森试图用金钱引诱坎普时,其诱惑力之巨大可想而知。
不可否认,当时去看《莱姆酒日记》一方面冲着怪异十足的德普,另一方面,也是对此类描绘放荡不羁生活的片子充满兴趣。毕竟,看到小李子在《华尔街之狼》中,各种花天酒地时,嘴炮发动之余,内心深处难免艳羡。
若要说此片的情节,当然略显单薄,不过是追述了一个浪子记者如何在异国他乡,身处金钱、美酒和美人的诱惑中,所谓坚守理想、不畏强权等等。但是,鉴于德普先生对此类形象的把握,确实把一个浪荡“英雄”演到了位,当然,其后他借此片抱得美人归,则是后话。
意犹未尽之余,又查了此片的一些背景,这才大叹,原来影片原型竟与我们这些媒体人大有关系。
1、从刚左新闻说起
“我们所有人都如演员一般,在毫无意义的漂泊中欺骗自己。一面怀抱着无尽的理想,另一面又为未来感到彷徨,在这两股力量的拉扯之下,继续着这样的生活。“——亨特·汤普森《朗姆酒日记》
影片改编自美国记者亨特·汤普森的同名作品,说起此君,倒是十足有料。
姓名:亨特·汤普森(Hunter Stockton Thompson)
生卒年:1937年7月18日——2005年2月20日
职业:记者、作家
爱好:烟鬼、酒鬼、瘾君子、枪支爱好者
作为一名记者兼作家,汤普森曾任职于《滚石》杂志(从起文笔即可看出其桀骜的一面)。在世时,他和马尔库塞、凯鲁亚克、艾伦·金斯堡等美国社会出了名的“刺儿头”齐名。年轻时,还曾加入过摩托飞车党“地狱天使”,后来还以这段经历写出了《地狱天使》一书,从而一举成名,开创了一类新的新闻形式——刚左新闻(Gonzo Journalism,也被称为“荒诞新闻”)。
汤普森的放浪不羁不仅表现在他开创了一派新的新闻风格,更在其生活的点滴言行上。由于对枪支的爱好,在赠给友人的书上,他连开三枪,并宣称,这就是自己送给朋友的签名。2005年,他选择了与海明威一样的做法,饮弹自尽,而更为出格的是,他的遗嘱要求将自己的遗体用大炮送上天。
事实上,所谓的“刚左新闻主义”是和汤普森难以割裂的,甚至有人说,对刚左新闻主义的最合适定义就是汤普森本人所写的作品。当然,从总体特征来看,刚左新闻主义应被视为美国在20世纪后半叶兴起的新新闻主义的一支。
刚左新闻的定义重点在于,刚左新闻记者必须以第一人称写作,并且必须成为叙述的主导者。而这也符合了新新闻主义的主张,“在极具影响的《新新闻主义:及选集》(1973)一书中,沃尔夫称新新闻主义就是记者在报道时,以真人真事为基础,采用小说的一些技巧,包括从传统的对话到现代主义意识流等小说特有的手法,对事件进行生动的叙述和分析。可以说,新新闻主义是新闻报道与小说技巧的一种结合。”
2、新新闻主义VS传统的新闻专业主义
如果,我们追述新闻业发展的历程会发现,当历史步入20世纪下半叶,在美国,作为自由民主保障的新闻业日渐为人诟病。不少人认为,美国新闻人所宣称的“新闻客观性”,实际只是统治者权力的一纸遮羞布而已。尤其在越战报道中,新闻从业者们与政治、经济权力的勾结,更让人对新闻的客观性原则产生了深切的质疑。所谓“客观”只是新闻编辑部自己认定客观而已,是一种隐藏了主观的客观,而这种“隐藏”本身却构成了更大的问题。
编辑部,绝非一派和谐的净土。许知远在《新闻业的怀乡病》中,将新闻媒体的编辑部和广告部门比喻为教堂与国家(当然,这样的比喻并非其首创),似乎,前者是媒体的灵魂所在,而后者只是其维系基本生存的基础而已。然而,在实际运行中,编辑部的行为逻辑是深受到广告这一经济命脉的制约的,这也就是为何在卡伦、塔奇曼、甘斯和舒德森等人看来,广告不过是政府控制媒体的另一张“许可证”,只是这张许可证在外在形式上并不经过政府的直接颁发。
当然,不可否认,传统的客观报道对社会仍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70年代“水门事件”中,《华盛顿邮报》的记者鲍勃·伍德沃德(Bob Woodward)和卡尔·伯恩斯坦可谓张扬了新闻人对客观真相的不懈追求,但是,这样的机会真是可遇而不可求,妄想通过某一次报道就改变社会,成为不少美国新闻人不可言说的心病。
一方面,权力(无论是政治上的,还是经济上的)在新闻的生产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发挥着重要作用,曾经被认为是监督政府行为重要工具的新闻媒体不再可靠;另一方面,新闻人们在践行工作之余,越发感到作为社会一份子,理应更加积极地介入事件中去发挥作用。于是,在双重力量的影响下,新新闻主义以一种更为积极的、也更为主观的姿态得到了新闻人的肯定,并成为一支补充传统新闻业不足的力量。
实际上,不论是何种新闻人,只要身处采访的一线,都要面对两种不同的职业角色选择:是成为一个积极的倡导者,还是一个消极的中立报道者。基于不同的选择,新闻文本在某种程度上,就与罗兰·巴特口中的可读性文本和可写性文本有了相似之处,前者作为文本的生命界限止步于读者的阅读,而后者则恰恰起步于此。
汤普森所倡导的刚左新闻同样如此。在他的观念中,新闻人面临的正是“海森堡定律”的悖论,当新闻人以报道的方式进入事件中时,报道本身就改变了事件的进程,因此,与其假装改变没有发生,不如索性更为积极地介入其中。
汤普森本人的成名作《地狱天使》,记述的就是当时一个臭名昭著的黑社会团伙,这些人涉嫌多起谋杀和轮奸案件。混迹其间,汤普森得以深入报道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他的融入感,而这种高度的融入,又成为别人质疑其新闻观的把柄。他用一种带有极其鲜明个人风格的写作方式,展示了黑社会成员的罪行,以致一些女性主义者认为他的写作侵犯了女性的权益。
然而,一旦涉及到参与、涉及到积极改变,仅仅是新闻文本就成为不太够了,在新新闻主义运动的倡导下,美国的新闻人们开始更加注重在新闻报道过程中发挥多方协调的作用。
3、新新闻主义兴起的背景
强调参与性的新新闻主义,除了新闻业内部的推动作用外,同样也是美国历史文化的产物。
可以说,新新闻主义的兴起与当时美国社会环境的变化是密切相联的,反传统、反权威,几乎可说是那个年代的特质。
二十世纪六十年代,美国乃至整个世界都处在一个激烈变化的时期。1968年,法国的五月风暴向传统提出了挑战,美国国内的反文化运动也同样对权威表示质疑。反文化运动的主旨是反社会,宣扬无政府主义,强调个性自由,主张享受现在。此外,肯尼迪总统的当选和被 刺、性解放、摇滚乐革命、女权运动、黑人运动和马丁·路德·金的被 害,以及越南战争都对美国社会有着深远的影响。同时,随着电视的普及、媒介的活跃,人们了解世界有了更多渠道。由于新事件的涌现,人们开始感到传统的新闻报道方式已很难满足需要。而十九世纪开始 兴盛发展的小说因不能及时地反映现实生活,同样难以满足人们了解 新事件的渴望。加上各报刊之间的竞争和经济运作,有别于传统新闻报道的新新闻主义便应运而生。(李公昭,胡亚敏)
另一方面,从思想发展的脉络上看,这种强调个人风格、不避讳主观性的新闻写作方式,也与资本主义社会对理性个体的崇拜密不可分。从亚当·斯密开始,劳动分工就沿着专业化的方向无可挽回地发展下去,这让整个社会的原子化程度不断加深,一个又一个陌生的职业名称,让我们在共同经验层面上达成共识的可能性越来越弱。而曾经作为统合新闻人社群的意识形态——新闻专业主义也就不断受到挑战,在这种意义上,无论是汤普森所坚持的刚左新闻主义,还是统而言之的新新闻主义,所强调的都是依赖于新闻记者的个人努力去促成社会的变化。这种新闻人的“英雄情结”本质上与堂吉诃德当枪匹马冲向风车的举动并无二致。
4、新新闻主义的余韵——网络新闻业
作为新新闻主义余韵,网络新闻业,以及前几年较为流行的公民新闻,似乎接过新新闻主义的衣钵,试图发挥新闻人作为“倡导者”的角色功能。
但是,当我们看到《纸牌屋》中佐伊从传统媒体跳入新媒体时,看到的仍是权力人物对新闻人的强力控制。掌权者通过适时放出重要新闻,作为喂养新闻人的饲料,这一点并没有得到根本的改变。
3 ) 悲情朗姆
英国大诗人威廉 詹姆斯曾说:“朗姆酒是男人用来博取女人芳心的最大法宝,它可以使女人从冷若冰霜变得柔情似水。”
朗姆酒,一种甘蔗酒,海盗的最爱。它是那种喝着喝着就会不自觉的哈皮起来,不自觉的就醉的一塌糊涂的酒;是那种喝过了第二天不会头痛,却完全不记得昨晚上做过什么的酒中极品;还是那种可以加冰纯喝,也可以和America的可乐雪碧勾搭的鸡尾酒酒基,总之,朗姆酒的确也是我的最爱。
昨晚上,看了微博上很多人在转发的《朗姆酒日记》。说不上来什么感觉,德普没有以往的神经质倒让我不太习惯,影片也没有过多的高潮,不痛不痒,不好不坏。于是,想多了解了解影片背后的故事。
影片附带了两段录像:一段是有关摄制组的介绍,还有一段特别收录的《朗姆酒日记》作者Hunter S. Thompson为筹备整个电影做得前期工作的记录。
《朗姆酒日记》是Thompson多年前的作品,看来他很钟情于它,正如他个人的一贯写作风格,所有的文学作品都应该以第一人称来讲述,甚至要加入个人的人生经历。当然,这也不是每个写作者都能做到的,毕竟没有几个人如他一般阅历丰富。这部小说写的是60年代的波多黎各,一个美国记者在纽约没有用武之地跑到美国的正在建设中的后花园,寻求机会。不想却收获一段无限精彩的人生感悟.....
1997年Thompson就和德普开始了筹划《朗姆酒日记》的拍摄,甚至踏实地拿着朗姆酒,叼着大雪茄开始在自己的地下工作室里集体改良小说。小说中那一段的确很精彩:切诺特疯狂地不计后果地接受当地人的挑逗,各种裸露各种激情,仅仅是读来都是让人兴奋不已。电影里的片段还是没有小说来得过瘾,这个众所周知就不多说了。
还是能看得出来Thompson的急切之心,不惜得罪制片人写信激怒她,相信女制片的录像应该是Thompson过世后拍摄的,念着他犀利不近人情的信,她还是会眼含泪光地说:这样一个伟大的作家,有着一颗小鸟一样的心脏。可惜,他最后还是没有看到《朗姆酒日记》拍成电影,走上大荧幕。我相信,他瞄着自己的脑袋开枪前,一定是放肆地喝足了朗姆酒的。
第一段记录片里,德普给他的老友在剧组里留了一把带着Hunter S. Thompson名字的椅子,还有一杯朗姆酒。每次开拍前,他会拿出朗姆酒点撒在自己身上,这是一种怀念也是一种告慰吧!
了解了电影背后的故事,重新再审视《朗姆酒日记》貌似没有那么的单一了,“I can’t even speak myself” 至少多年以后,有人愿意大半夜听他在那絮絮叨叨了......
4 ) 醉酒解千愁, 还是众人皆醉我独醒?©
提到六十年代的美国, 您会想到什么? 摇滚? 性解放? 嬉皮士? 民权运动? 艾森豪威尔主义?肯尼迪遇刺? 还是反越战思潮的涌现? 提到九十年代的全球, 您又会想到什么? 柏林墙倒塌后的美国独霸全球? 冷战思维在后冷战时期的延续? 伊拉克战争? 亚洲金融风暴? 还是高速发展的互联网开始显现出对传统媒体的挑战?
《莱姆酒日记》/The Rum Diary 是美国作家亨特.汤普森/Hunter S. Thompson写于六十年代, 但直到1998年才得以发表的小说。这部带有自传性质的小说讲述了一个名叫保罗.坎普/Paul Kemp的记者兼自由撰稿人从纽约来到波多黎各的圣胡安城为当地一家不景气的报社工作。但是,该家报社不久便关门倒闭了。坎普也在随后的日子里经历了各种人生的跌宕起伏。
该小说在2011年由汤普森好友强尼.戴普/Johnny Depp名下的电影制作公司Infinitum Nihil改编成电影,并成为该公司自204年成立以来出品的第一部作品。电影不仅刻画出了一幅美国六十年代的印象图,还流露出了美国社会在90年代对冷战的反思, 并夹杂了对当今全球社会中依然存在的种族冲突以及日渐高涨的仇外情绪的焦虑。
强尼.戴普扮演的主人公虽然酗酒、行事乖张,但正义尚存。而他刚刚加入那家报社,便发现了自己和主编鲁特曼/Lotterman(Richard Jenkins)在有关媒体责任上的认识的不同。他认为一个记者的职责是让读者了解真相;而鲁特曼则告诫他媒体就是告诉消费者,尤其是广告商们,想要的东西。在鲁特曼的经营理念中,媒体的生存依赖于广告,所以报纸中所刊登的文章必须符合一个目的, 那就是让那些花钱的人高兴。
随后,坎普结识了在当地淘金的桑德森/Sanderson (Aaron Eckhart), 并爱上了桑德森的女友切诺特/Chenault (Amber Heard)。和桑德森的接触过程中,坎普被许以重金,条件是写一篇文章,吹捧桑德森所参与的一个海岛开发项目。这个项目是要在一个小岛上建个美国式的私人会所制的大酒店。让前来度假的美国有钱人,尽情享受加勒比海的美景而不受当地人的打扰。说白了,就是要将一片属于当地人的公共海岛私有化,并将它改造成只有特权阶层才可进入并享用的领地。而据坎普在桑德森的私人海滩上的所见所闻,他知道这个项目在当地是不受欢迎的。因为许许多多的当地居民被这所谓的“私人领地”理由而无情地赶出了他们生活的土地。也因此造成了种族冲突矛盾的加剧。虽然坎普在金钱的诱惑下,有所动摇。但他最终因切诺特被当地人泄愤强奸,而开始反省美国人在当地的所作所为,以及其所造成的社会隔阂。他认识到了政客商家和媒体的虚伪、他看到了种族冲突背后的社会阶层矛盾、他也开始质疑打着种种幌子的美国对外扩张政策。
这样的一个题材,不管是对故事发生的六十年代,小说发表的九十年代,还是电影出炉的21世纪,都有警示作用。六十年代的美国和苏联正在冷战期。两国为使自己成为世界头号强国而争得不可开销。金援、海外市场扩张、太空竞争、甚至彼此支持局部战争等等,都是为了保护本国在全球的利益。嬉皮文化的流行可以说是当时的年轻人对社会不满的一种表示。大批年轻人以酗酒、性派对、摇滚乐、奇装异服诉求对社会高压的不满。他们的举止在当时的遗老们看来,是反社会、道德沦丧的。而同样是这样一批人,支持并响应各种人权运动以及表达对自由的渴望,也因此开始促使民众对国家政策的反思。
同样的在九十年代,美国开始独霸全球。冷战虽然结束,但冷战思维依然存在国家的意识形态中。同当年的越战一样,美国打着保护科威特的旗号对伊拉克发动战争,并以维和的口号派军进驻了前南斯拉夫。尽管自1992年来联合国大会每年都敦促美国结束对古巴的封锁, 但它依然我行我素。贸易保护、经济制裁、军事干预……结果弄得全球, 尤其中东地区,反美情绪高涨。 再看今天,9.11的发生,对许多美国民众来说是不幸的。它使得美国民众空前团结。 但它也促使了美国国家主义的高涨, 并让政客们找到了插手他国事务并捞取利益的绝佳借口--反恐。于是,我们看到了今天的美国。
有意思的是电影和小说中的主人公坎普整天喝的烂醉,还时不时用些可卡因来麻醉自己。但正是这样一位看似稀里糊涂,办事不怎么考谱的人,开始用他的打字机来思考美国社会和海外美国人的言行举止。强尼.戴普应该说是坎普扮演者的不二人选。 不仅仅是因为他是投资该片的老板和汤普森的好友,还因为他那特立独行的明星形性。不管是他的剪刀手爱德华,还是加勒比海盗,强尼.戴普的明星形象总是和放荡形骸的社会边缘人物联系在一起。他似乎天生就有种和主流社会格格不入气质。但也正是这种气质,使得他可以对某些所谓的主流社会价值观进行戏谑和嘲讽。也许,坎普这个角色没有强尼.戴普在《恐惧拉斯维加斯》/Fear and Loathing in Las Vegas (1998)中那个谢顶的形象让人大跌眼镜,但他同样在酒精的作用下,开始审视着周围的世界。也许有时候,醉了的人更容易接近真实。
注:《恐惧拉斯维加斯》/Fear and Loathing in Las Vegas (1998)同样是一部改编自汤普森小说的电影。而强尼.戴普在片中所扮演的Raoul Duke的原型正是汤普森本人。
5 ) Johnny
电影讲了很多东西。
那个年代的美国,那个年代的波黎多各,什么是美国梦,美国梦的实质是什么,“you know who i am?"
it‘s money.
导演拍Johnny这位潦倒的小说家时,以美国和西班牙,政治、文化相冲突的波黎多各为背景,很显然他也想让我们看看那个年代里的美国人民和世界其他地方在文化,经济,政治上的冲突。它作为背景,没有很明显的讨论,有的是Johnny被土著追着打,还有如何和土豪友崩,等等其他构成他小说里混蛋的元素。于是我在看Johnny的同时也看到了很多别的东西。
电影里有两个画面真 的 帅 到 我 了 。一个是Johnny坐在回家的车上说他真的很想要他前妻的tips和fucks时,以及后面的捂耳朵和哇哇哇叫~(我的妈呀真的是)。还有一个就是偷看人家在海里啪啪啪时,扔掉玫瑰,连说my god的时候,你知不知道你当时的表情,真的让我很喜欢啊哈哈哈哈哈哈。
我不管,每次我被帅到还是怎样,都会连说fuck,这次说,对我普是真心的哈哈哈。
德普亲吻amber那段,看得他吻的很深情,又一次被苏到。
哈哈哈花痴完说回电影啦。
整体都很喜欢。电影很好看。就是喜欢看慢又有点闷的电影没办法。德普不演船长的时候,演的差不多就是一个不总说话,有点闷的人。这样的性格完全不像别人的50多岁,那大腹便便的中年形象。
前面倒回去找电影片尾曲那首很好听的歌,又再看了一遍德普偷船的片段。仔细一看发现,他偷船的时候,那走路的样子就是船长呀哈哈。果然德普自己本身就是一个海盗。
电影很好看。我也承认片尾最后那几个画面拍摄的有些仓促。但从头到尾都是很喜欢的。喜欢背景是有点年代感的片子,看的德普两部人物传记片都算是很爱很爱的了,都是在不同时代背景下的小人物或大人物的故事。
喜欢电影很后面Johnny小说内容被念成旁白的部分,喜欢the rum diary.
致永远的Johnny
6 ) 《莱姆酒日记》
和一年前约翰尼·德普 Johnny Depp主演,也饱受批评的《致命伴旅》一样,我还挺喜欢这部影片的。虽然没看过亨特·S·汤普森 Hunter S. Thompson的小说,也体会不到其在美国文化中的重要性,单单就影片来说,各种元素一应俱全的故事本身、流畅的叙事和个性的人物,机智的台词和美妙的音乐,加上混杂其中的异域色彩。
唯一觉得缺憾也是容易诟病的就是风格上还可以更放得开点,这样一个自由主义内涵的题材用了一个过于传统的表现手法,除了保持原著文字的条件下,来自于影片的外延显然少了点,而德普过于契合人物气质和毫无压力的表演因为太过熟悉也会是把双刃剑。
扫过 木有任何感觉。。。异域风光片,这倒是的.....
预告片爽死了,全片闷死了,除了Amber Heard的意外出场,全片皆尿点。
电影和故事本身都醉生梦死,段子很多缺太缭乱。安伯希尔德是尤物啊,可惜不在柜内了~
节奏把握的不好啊。。。幸好depp依然秀色可餐。。。
真是大跌眼镜!没想到德普在里面表演其实很一般,还不如Giovanni Ribisi这个一贯疯癫的演员发挥正常。剧情就是胡扯,本来也可以当风光片看,可惜剧设在60年代,风光也尘土飞扬,除了几个基情桥段以及辛辣笑话之外,真是失望透顶!如果说疯子是waste of human sperm, 这电影就是waste of time!
德普和胡子男人的车震
an90p27d an90ppfz小油飞 2011-12-02烂片不可怕,可怕的是127分钟的烂片;127分钟的烂片也没那么可怕,可怕的是里面有你最喜欢的演员。
那时的波多黎各端的是个“冒险家的乐园”。莱姆酒、女人再加好风光,约翰尼德普不知道是被哪一样醉倒了。不过,他尽管剃干净了胡子,却都还有着杰克麻雀的影子,洗不掉了。最后不得不提,艾梅柏希尔德真是个尤物啊。
还挺好笑的,就是结尾没看懂。
You are a waste of human sperm. ——骂人界的新里程碑……
烂片不可怕,可怕的是127分钟的烂片;127分钟的烂片也没那么可怕,可怕的是里面有你最喜欢的演员。
Gonzo
杂乱无章像一个人的梦
再也不看德普了。
德普的新片没有让人失望,而是非常非常失望。男神气场强大如德普了,演神马都会烙上自己的印记,可惜戏里角色的生活迷惘没有重心,影片也跟着松散没有重点了,浮光掠影的拍成了一部异域风光片,满眼的波多黎各风情,除此之外就是偶尔闪亮的基情四射,那段颠簸的车戏有木有亮瞎你的铬合金狗眼?★★☆
与Fear and Loathing in Las Vegas精神同质,相比而言叙事更紧凑,但依然散漫无章。波多黎各气质突出,主人公保罗的转变则暧昧不明。此类电影中还是《裸体午餐》最为形神兼备,在精神与幻象中激发出了有趣的平衡点。
他演过船长以后,演什么都像船长。
本来就对内容不是很感冒,片子也挺一般没什么新意,又乏味又漫长,或者有什么更深层次的东西想表达给观众,但恕我理解无能。全靠德普nc粉的坚定信念支撑着我看完。个人赶脚德普还是跟着波顿混比较有人缘。ps.某段戏真卖腐。
结尾说这个故事的结局也是另一个新故事的开始,是不是在暗示《恐惧拉斯维加斯》呢。约翰尼·德普向老朋友亨特·汤普森的敬意,自己还亲自做起了制片人,这种电影很大程度是拿来还愿的,好像喝着朗姆酒拍出来的一样,一直晕乎乎的。
虽然讲得不够精彩,却是好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