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不为人知的一个多细节好片
首先这是一部细节非常多的影片,在本片中,先是刻画了一个看起来非常专业的律师,伯鲁瑟,以及一个喜欢占小便宜,与遭遇不幸的人们搭讪,企图牟利的迪克。
在这个时候,影片就是想要给人第一印象,为这两个角色贴上标签。然而,很快就反转了,伯鲁瑟由于多项违法而被通缉,迪克则为了保险纠纷案尽心尽力。两个角色的人设完全被推翻了。
之后,楚门看起来专业、斯文的的形象,以及庭审时的失态,和败诉后虚伪的表现,也是一种经典的例子。
同时,导演还特意说,黑人法官开普勒是一位人权捍卫者,对保险公司从不留情。暗示他会帮助鲁迪。然而,法官在庭审的时候却一直表现的非常公正。这也是一个不错的处理。
而马特·达蒙在本片中的演技也非常突出,从他所饰演的鲁迪看来,确实能让人感受到真诚,勇敢。
贯穿于本片的,是三条故事线,也就是三个案子。而鲁迪对待它们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极为真诚。他对于老太太的遗嘱,没有动任何的歪脑筋,只是借下了附近的一个小屋子作为自己的住所,而对于老太太多日来的照顾,也最终让他获得了一部分遗产。
而对于勃拉克和凯西,他也动用了自己所学的知识,尽可能地帮助了他们。最后也在三个故事线中收获了一段美妙的人生。
影片的主旨,也藏在结尾鲁迪的一段自述中。
他说,每个律师都至少会在某个案子中发现自己越过了自己不愿越过的界线,如果你一次一次的跨越界线,你会发现界线已经不存在了。
其实在影片中,鲁迪就越过了许多界线。首先他并不应该与委托人产生感情,但相反的是,他与三个委托人关系都搞得很好。
在刚开始见法官时,鲁迪还没能拿到律师徽章,这显然是一种违规行为。而直到影片的最后,迪克都不是一名合法的律师。在这里,他们已经违反很多法律了。
而他和凯西杀死了那个家暴的男人,在这一事件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反倒是鲁迪的那一棍子。最后两人相互协助,摆脱了男人与罪名。在这个时候,鲁迪显然也跨越界线了。
不得不说的是,《造雨人》对于这一命案的描绘也有些不够,在末尾两人对于曾经杀过人这一事实,似乎也没有什么其他的想法,尽管可以说是正当防卫。
鲁迪正因为担心自己会不断地跨越界线,成为像楚门这样的律师,反倒是选择了退出法律界,成为一个法律老师,对导演来说也是一个不错的处理。
而主旨,不仅仅是反应一个律师的真实状态,更是对法律的一种讽刺。在庭审时,有一本完整的理赔手册,还有一本则是不完整的。
几乎所有人都认为两本手册都是真实的,但是按照法律,非法获取的证据无法使用,却让鲁迪和迪克不得不去咨询 善于违法窃取证物的伯鲁瑟,这种法律是多余的,不合理的。
而他们获得了5000万美元的赔偿,却被公司因为破产而规避了。法律却无法约束。
对于那三个委托人来说,鲁迪是造雨人。但对于律师界来说,鲁迪也是造雨人。
最后,故事也是在这种好律师的无奈,以及对法律的嘲讽中,结束了。
但是鲁迪虽然对司法很失望,但又选择继续投身司法教育工作,也是一个不错的结局。
2 ) 点滴记录
弱势群体的诉求才是这个社会真实的力量。
伯迪所在的律所代表了底层生存的一种方式。
面对邪恶时总会受挫,需要用耐心与实力与之周旋。
拳王与小弟之间的关系是松散的,又是可靠的。
从底层起来的企业,一旦变成脱离自己的阶层后,往往也会脱离自己的初心。
邪恶的表现方式,内部控制,外部欺骗。
从前的成功案例可以作为证据,表明美国总是在反思,总是在面对邪恶,然后总结经验和教训。
弱者和弱者的联合,互相帮助。
皮克斯所有的动画电影中都有一个主题:自己处于弱势,面对既强大又邪恶的力量时自己该如何行动?
3 ) 当我们看到那堵墙时
“当我走到人生的十字路口,我其实一直知道那条路是正确的道路,但我一从不走那条路,因为那太苦了!” Now I ‘ve come to the crossroad in my life. I always knew what the right path was without exception. I knew, but I never took it. You know why. It’s too damn hard.——电影终究是美好的。真正遇到墙的时候,有没有勇气冒着烂拳头的风险去打破墙壁,打破之后是再建一堵不知名为何的墙还是只留一片残砖碎瓦。
希望看完电影后的热血沸腾能变成遇到碰到束缚人之自由的规则时的勇气和求新知的动力。
4 ) 严肃的题材&认真的态度=值得一看
个人认为Matt Damon的表演在这部电影中不能算“青涩”,不过是“中规中矩”罢了。而且,大师科波拉似乎也更对整部电影的基调更加看重和推崇,Matt Damon只是其中一个角色,只是电影的一部分而已。
无论如何还是推荐的,因为这也是我这个Matt Damon的“超级粉丝”唯一的一部看过以后,对整个影片比对这个影星印象更深的电影。
我们每个人都有年轻又有冲劲、相信梦想、坚持信念、更重要的是黑白分明的青春时代,不是么?
5 ) 看Rainmaker联想到的几个问题
银行家的名声近几年来有点臭名昭著,他们被看做是贪婪、奢侈和不诚实的代表,更别说是金融危机的罪魁祸首。不过相比起银行家们新近几年才获得的臭名声,律师们大概已经习惯了公众对他们的揶揄嘲讽了。像电影《造雨人》中所说的那样,有关律师的笑话不胜枚举,律师们对此其实还有点引以为傲。
这其实有点令人好奇。在一个法治社会中,律师所扮演的角色和需要承担的义务其实非常重要,对正义的维护和追求离不开专业法律人士的努力和付出。电影《造雨人》改编自美国著名畅销小说作家John Grisham的同名小说,所要探讨的似乎也是这个问题。作者没有否认律师的重要性,而更多的是在批判律师们在工作中利欲熏心、被金钱驱动而逐渐丧失了年轻时的理想。他把一个刚大学毕业的年轻律师,和一群资深律师做了一番最直接的对比,让他们直接在一个法庭上为两方完全相反的利益代言:一个代表着弱势群体,另一个则代表着大企业,这种对比和反差极其强烈。
我觉得电影本身排得不错,很紧凑很精彩。但故事所要讲述的寓意却有点肤浅和简单化。片中那位年轻律师的理想和热忱确实非常感动人,也很宝贵;然而我们更应当注重的不是他选择为谁、为哪一种利益代言,而是他对工作的认真仔细,以及他面对当事人时负责任的态度。因为司法体制本身讲究对抗性,事实和正义只有在通过观点的交锋之后才能更清晰地浮现,没有一个律师有资格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上先对当事人进行一番审查,然后才决定自己是否愿意为其代言。事实上,这样明哲保身的行为其实是非常自私的。反过来说,再罪恶、再丑陋的个人或组织也应当有权利享受到司法制度公平公正合理的对待,而律师作为司法机器中的一个零部件,在任何情况下、在面对任何人的时候,都有责任履行义务、完成自己份内的工作——这是律师最基本的道德要求。更何况,为魔鬼代言不意味着你自己也要变成魔鬼,为骗子辩护时你还是能够只说真话。我记得大一在上《英国司法制度》的时候,专门有一课讲司法工作者的职业道德,对律师的要求中第一条就是所谓的“Cab rank rule”:律师和当事人,就如同出租车司机与乘客的关系,或者说医生和病人的关系,律师不能拒绝为任何人代理,就如司机不能拒载、医生不能看到病人是个杀人犯就不救一样。
当然在现实中,更多的律师恐怕是因为代理费太少而不愿为某些当事人申辩。大企业、大公司财大气粗,有钱请到众多优秀的律师为他们主张利益;而很多穷人可能就无法负担高额的诉讼费用,风险代理于是也就应运而生。传统的律师一般都是计时收费,费率当然也取决于律师的声望、经验和水平。而风险代理律师,则预先不收取当事人任何费用,只有当其为当事人打赢官司、获得赔偿后,才按比例从中抽成。电影显然是非常支持风险代理这种方式,因为它为穷人打官司开辟了捷径,正义似乎能得到更好的维护。
但实际上除美国以外,很少有国家允许风险代理。一个原因也许是风险代理可能鼓励一种不健康的诉讼文化:当事人打官司的成本接近于零,而可能获得的收益却很高,于是像喝咖啡烫到舌头之类屁大点的小事也要闹上法庭,弄不好甚至还能搞到一大笔钱,但整个过程中却严重浪费了已经非常有限的司法资源、带来巨大的社会成本。而且风险代理之所以能在美国如此成功,也与美国另一个特殊的法律制度——惩罚性赔偿——有关。全世界也很少有国家像美国那样,在个人对抗企业这样的民事纠纷案件中,允许所谓惩罚性赔偿的存在。传统的司法理论一向认为,当一个人利益受到侵犯时,法律有责任纠正错误,返还原告受损的利益,但仅此而已。例如若被告偷了原告一块钱,那在民事上最合理的司法补偿就应当是让被告返还那一块钱。而惩罚性赔偿则会要求被告在那一块钱的基础上再向原告赔偿一笔钱作为其行为的惩罚。这其实在逻辑上是有点说不通的:若说在刑事案件中个人的权利在面对强大国家机器时还应该得到更多的保障的话,在民事纠纷中他们的权利义务应当完全平等才对。若被告犯了一个错误,让他纠正这个错误就是,若要惩罚也是国家通过刑事审判程序对其惩罚,为何要强迫他向原告进行超出义务范围之外的赔偿?这样做难道不伤害到了被告的权利?法律的天平应该保持完全的公平,不应向原被告任何一方倾斜,即使是看起来更弱势的一方。
所以美国的惩罚性赔偿制度为风险代理的流行提供了基础。因为个人有可能在民事纠纷案件中获得超出正常赔偿额度的赔偿,风险代理律师们才会甘冒分文不取的风险帮客户打官司,期望通过提成来获得更大收益。电影中把初出茅庐的风险代理律师描绘得品德高尚、充满理想,其实是有点简单化了这种律师的形象:事实上在美国,成功的风险代理律师的收入可能是所有律师中最高的,甚至超过华尔街的金融律师。而他们的名声其实也并不怎么高,说实话他们可能真的非常像中国古代被人鄙视的所谓“讼师”:凭借着三寸不烂之舌,煽动陪审团开出天价赔偿,从中捞取油水。
而这也体现了美国司法制度中一个经常被人诟病的问题。陪审团制度是英美法体系中的一大特色,在许多方面它运作确实非常完美。但只有在美国的民事纠纷案件中,陪审团不但可以对案件结果做出裁决,甚至还能决定赔偿的金额——也就是说,陪审团不但对案件进行裁决,还可以量刑。如果说裁决本身还能算是在专业人士引导下,普通人可以凭常识做出的决定,量刑可就是一个高度仰赖经验的专业技能了。只有一个对其他类似案件都非常熟悉、对法律条文的理解也有充分掌握的专业法官,大概才能准确拿捏分寸,做出一个合理的判罚。否则每个陪审团给出的赔偿金额南辕北辙,而且常常更取决于律师们煽情的成功与否而不是先例或法律本身,那公平性又何以维护呢?这也难怪美国的惩罚性赔偿会不断爆出数千万乃至数亿的天价赔偿,风险代理律师们也赚得盆满钵满了。
6 ) 界线
这个片子里面狄克是个有趣的存在,他属于鲁迪和保险公司律师的中间状态的人,他狡猾不择手段善于钻营(在白血病年轻人家开听证会此君看到院子外吊着胳膊的小孩马上开始套近乎招揽生意,真是笑死我了),但是为人正直。虽然一直没有通过律师执照,但是从法庭表现来看他其实一点都不比鲁迪差,甚至有几次引用法律条款辩驳保险公司他都比鲁迪还要熟悉。
整个片子对法律是悲观的,片尾鲁迪选择了不当律师,他的理由:"每个律师都至少会在某个案子中发现自己越过了自己不愿越过的界线,如果你一次一次的跨越界线,你会发现界线不存在了"。
其实在影片里面我们可以看到鲁迪在一次次的跨越法律的界线,比如第一次上庭,他只是过了律师资格考试却没有证书和宣誓,结果就这样草草混过去了,这个情况在后面的剧情里面由于鲁迪在庭审迟到,狄克也做过一次,但是作为片中公正形象的大法官并没有说什么。而那个被殴打的少妇明明被丈夫快要打死,丈夫却没关多久就出来了,为了摆脱丈夫的骚扰并保护鲁迪,她选择了让鲁迪逃走,自己杀掉了丈夫,最后以自卫脱罪,其实那个丈夫当时就被鲁迪一棒子伤得不轻,溅了一墙的血,那应该是起决定性的一棒子。关于那本手册是否可以取证片子纠结了很久,大家都知道这个东西就是真的,大法官也明白,但是这个明眼的东西需要根据法律条例来证明是否为非法获取,双方引经据典本身就是对法律就是一个讽刺。最后狄克咨询了善于用不正当手段获取证据的前老板,找到了一个历史判例,结果那本手册就可以被当做证物了。
法律是为公正而生的,但什么是真正的公正呢???底线和公正又是什么关系呢
7 ) 唤雨巫师
Rainmaker这个词,根据Google的翻译,是“唤雨巫师”,从字面上也可以翻译成“造雨人”、“播雨者”之类。在法律圈子里,Rainmaker这个词指的是有通天本领的名律师,能为律所带来的是如及时雨一般的大量收益。类似的词还有Legal Eagle(法律之鹰,指法律大牛),相反的有Ambulance Chaser(追救护车的人,这个词比较好玩~)。这些都算是描绘律师比较好玩的术语了。另外,Lawyer,Barrister,Counsel,Attorney都是指律师,但稍有差别。
律师在国外一向没有好的口碑,连莎士比亚也都在剧本理写过:The first thing we do, let’s kill all the lawyers(当然不是字面的意思)。其他关于律师的笑话更是不胜枚举,在电影The Rainmaker里又听到两个:1,律师与妓女的区别是什么?妓女在死后不会缠着你;2,你怎么知道一个律师在说谎?当他张开嘴皮之时。面对这些笑话,律师们尤其津津乐道,甚至还有些颇为为荣的意思。
律师这个职业对于中国来说是舶来品,在清末,随着西方法律一起被引入中国。如果硬要说讼师是中国律师的滥觞,则绝对是牵强附会,被认为挑拨离间的讼师绝对算得上是臭名昭著了,所以我们才会把Lawyer翻译为律师免得受讼师连累。即便如此避嫌,在当下,律师是最懂得游戏规则的一群人,但游戏规则却不被重视,所以,律师更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
在天朝,说律师们能够呼风唤雨我们肯定不信,呼风唤雨的是我们的“公仆”,这些人才是有天朝特色的“唤雨巫师”。我们出了状况,多是想着依靠权力去摆平,因为只是最行之有效的手段,而依靠法律则会有一个漫长的过程,还未必会实现正义。所以,我们对那永远都打不通的市长热线总是无比热衷,更热衷于去击打“登闻鼓”,“拦车驾”……相反,对于法律,却失去信心。
本来,对整个社会而言,依据法律解决问题,应该成为一种降低纠纷解决成本的手段。但在天朝,很多争端依靠法律根本解决不了,要依靠领导重视才可以。才会有那么多上访者出现,《凤凰周刊》专门有两期介绍上访,绝对是触目惊心,让人不得不去反思,是不是我们解决纠纷的手段出了问题,或者是在我们一开始设计的时候就设计失误了?或者仅仅是我们为了保持天朝特色?
司法已经不是最后一道防火墙了,信访工作才是。律师不是“唤雨巫师”,公仆才是。
From
http://blog.shiyuhang.org/?p=470
终于还是在雨天观看了《造雨人》:儿子得了白血病却申请不到医疗费用保险,最后不得治疗而离世;嫁了个暴力倾向的丈夫各种被殴打乃至住院,却无法轻易离婚最后还成了命案……联想到最近的“滴滴顺风车”、“宝马男持刀砍骑车男子”等新闻→这个世界里每天都有人遭遇各种不幸,有些善良不被善待,有些恶意总是变着法上演,无穷无尽地轮回,无止无休地进行……
2条主线自始自终,生活94这样,不可能1塌糊涂到底也不可能万事如意到头,但依然继续,关键在于你自己知道什么是对的,并按着对的去做。大导演果然不是盖的,不会1味告诉你赢了9HAPPY ENDING,冷不防哪一天醒来,自己9成了当年自己拼死打败的敌人..
我打这么高分是因为这是我看过的最好的法律片。如果对法律没有兴趣的可能觉得这部电影一般,比如情节老套什么的。但是对我来说,这不是情节的问题,而是对法律的演绎的问题。其他那些拍案件的拍法庭的全都只能做做样子,根本就没有那个水平引用法律专业知识。这片子才是行家写的!我看他们对法律条款,术语,还有法庭规则的引用,看得无比激动ing!
学法律的我也曾经满腔热血 信誓旦旦的对自己说做事情要凭良心 可经历多了 谁能抵挡那些诱惑呢
犹如蚂蚁撼大树,过程千辛万苦,结果恍然如梦。让人又感动又回味。
坏法官和老律师轮番上卫生间,不动声色地驯化小律师失败;好法官眼看着小律师不断成长,从干着急到万分欣慰……细节都特别动人。但这里真正的英雄其实还是最可爱的shorty啊。
不是科波拉最好的作品,节奏略微有些缓慢,好在韵味十足。完全从人物成长的视角来写的律政片可能也不多见 。主线的庭审戏实在是精彩,副线的感情戏刚开始略显狗血,但作为男主人物转变的关键点还是能让人接受。
最后不算完美的结果反倒挺完美,音乐也处在一种俏皮的状态,让整个电影就跟年轻律师一样有活力~~~那个时候小马哥还很瘦啊~
1997年的片子,现在来看依然很强。律师在挖掘事实的道路上付出的真情,泪水,坚持和责任,描述得很真实,当然还要耐得住痛苦,挨得住困难。一战成名的Rudy是幸运的。
教父导演弗朗西斯·福特·科波拉97年的电影,描写的是一个菜鸟律师揭露保险公司黑幕,帮助被害人赢得巨额赔偿金的故事,情节架构有点类似于朱丽亚·罗伯茨的那部《永不妥协》,马特·达蒙青涩的表演正好适合菜鸟律师这一角色,为影片增加不少趣味。科波拉导演的叙事非常老道,法庭情节跌宕起伏。
每个律师都可能越界,越界多了,界限就不存在了。
绝对专业的法律片,真希望每个学习法律的学生都可以看看。我们无法改变现实,但是不能轻易被现实改变。在法律面前还能留有最后的尊严和正义感会不会是一个奢望?案子虽然赢了,但是鲁迪最后的话语好叫人伤感。马特达蒙从小演技派啊~这种正义超人毫无抵抗力的说~
matt这次变身成了青年骑士版的永不妥协!
法律只是一个制度,有时为了信念或自己所认为的正义,你也需要行走其边缘。影片根据畅销小说改编,情节充实,但节奏却有些松散,尤其是主角的感情线所引起的那段故事感觉上有点削弱了影片整体所反映的现实思考的力度,总的来看,这部影片还算是科波拉90年代比较扎实、小有出彩的作品。
humorous and sad. How to remain calm and uneffected when yelled at, young man? The last lines could apply to any fields. After ten years, will I keep my faith, or should I become another shark in the dirty water? God bless me never turn into those I hate. We'll see......
可能是因为年代的关系,片子有点太主旋律了。当然世界上人人都希望英雄救世人,问题就是谁都不信有这么无私的英雄,觉得有没有太真实的感觉吧。除去这点其它的都还不错,那个时候的MD真是年轻啊……
矮胖子才是亮点,小马哥就在庭上和泡妞中穿搜打酱油
马达青涩的表演没有给影片带来多余的加分。但却不得不说,这是一部不错的电影。初出茅庐的青涩、法律理想的坚持是与这个贪婪社会抗衡的砝码。可以丢弃饭碗、可以丢弃金钱,却不能丢了灵魂。无论身边的人与社会如何混杂,也一定不能忘了自己谁。法律理想与新闻理想其实如出一辙。
主旋律感浓厚,硬伤不少,结尾堪称仓促,有点令我失望,三星半。吐两个槽,第一,rudy根本还不算个律师,就敢学老法师金盆洗手教学生?我认为他不具备这样的资质,整个case至少75%是秃大叔的功劳,男主在他唯一能负责的辩论层面也表现得不够专业。结尾好像是为交代而交代,近似“从此他们幸福地生活在一起”,美帝法学教育这么随便的吗?第二,感情线的作用是什么?全方位展现rudy的弱受气质?揭示美利坚家暴干预的制度漏洞?再一点,雨夜杀人那一段,明知道暴力狂可能没离开,为什么非要在家里很有可能有人的夜晚回去拿衣服?
法律术语和程序很真实专业,可是,大家在discovery阶段都不干活嘛,怎么到了trial时才发现各种新证据增加drama!导演与徐静蕾有异曲同工之处,生生把电影拍成了旁白散文诗,镜头语言不足。保险公司怎么可能在证据这么不利的情况下都不settle,trial都是公开可见报的,被老百姓知道了没种claim都自动不给报销,谁还买他家保险啊,这点太不真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