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香水:对自我的实现与对他者的逃避
香水,一种人类发明出来掩盖自身体味的工具。通过使用香水,人类可以增加自身的魅力和气质,以获得他人的认可和爱戴。
电影《香水》中,出身卑贱的男主人公,有着世上最敏锐的鼻子,却偏偏没有自己的气味。他有着不幸的身世,从刚出生起就不断被人抛弃,出卖,转让。他始终没有一个固定的“身份”,而被各个买主赋予各种身份生活着。他原本可能在一个万籁俱静的山洞中永远睡去,却惊醒到自己没有气味这一点。
对于男主角来说,气味是一个事物存在的第一印象,在他还未见过那些事物,还不知道如何称呼那些事物的时候,他就能够准确地辨别出这些事物的气味。对他来说,气味是事物作为一个客观存在呈现给他的第一印象,同时也正是那个事物是其所是的标签。如果说存在就是被感知,现象是存在唯一呈现给人类的东西,那么,对于男主角的世界观来说,气味等于存在。
没有气味的男主角等于是一个不存在的东西,而每一个存在的事物,都因为有其特有的气味而成为独特的“那一个”。在山洞中惊醒到这一点的男主角,决定继续自己的旅程,他不仅要保留少女最完美的香味,而且要把这香味提炼成最好的香水,以赋予他自我一个身份。
影片的最高潮出现在刑场上。男主角抹上了自己提炼的最完美的香水,所有人都敬拜他,把他当成天使,绝对清白而神圣的人。同时,在香水的作用下,所有在场的人,都发生了性关系。不管对方的肤色如何,长相如何,阶级如何,种族如何,地位如何,甚至性别如何,爱成了唯一的存在,大家拥抱在一起,互相爱抚亲吻,融为一体。
然而男主角却在这最辉煌的时刻体会到了最大的虚无,他所最需要的,其实依然是别人对“他”的爱,对作为一个实体,一个本体的“他”的爱。然而他发现香水无法做到这一点,香水可以操纵别人的爱,但不能唤起别人对“他”的爱,人们爱的,归根到底是香水本身。
“我”是什么?对于男主角来说,“我”就是属于自己原本的气味,而香水不过是外在力量,一种异于我的客体。不管香水的力量再大,人们爱的也始终只是香水,而不是我本身。
是否真有完全脱离他人观察与评价的客观“自我”,这在哲学上是个困难的问题。但在电影中,则简单得多,相对于外在的香水,自身独有的气味显然是客观存在的。问题是男主角无法感知到自身的气味,于是他必须依赖创造香水——外在于他的气味,来实现自身的价值。
在我与另一位朋友讨论这部电影的时候,那个朋友提出了自己的看法,男主角不是真的没有气味,而是他自己不能闻到自己的气味,事实上每个人都不能闻到自己身上的味道,因为这种味道与生俱来地伴随着我们,让我们完全熟悉并习惯了,因此是无法分辨出来的。我的味道只能由他人来闻到,正如他人的味道只有我能闻到。于是一个悖论就是,自我的实现永远离不开他者的在场,自在的前提是他在。
我们常说,爱一个人,不是爱他的身份,地位,金钱,甚至样貌,单单就是爱他“这个人”。但“这个人”究竟是什么呢?脱离了一切外在他者,最后剩下的“这个人”究竟是什么呢?其实,归根到底,还是我对他的评价与想象。相爱的两个人,其实说白了,就是我排除一切其他的“他者”对他的评价与想象,单单只剩下我对他的评价与想象,这样,仿佛他只属于我一个人,而不是一个社会中在各个他者眼中的人了。但他,始终还是我眼中的他,而不可能是超脱于任何人的视角的“纯粹的他”。
这样看来,自我的实现,其实也可以说是找到属于自己的那一半,那个愿意排除其他的他者定义与评价的人,从而在他眼中,看到那个原原本本的“我自己”。
然而男主角已经失去了这样的机会了,他提炼香水的过程,其实无需美化,无非跟争名夺利的俗人在本质上没什么区别,都是想寻找一个外在的身份来自我实现。在这个过程中,他永远失去了“那一个”,那个可以与自己对视,凝望,亲吻,拥抱的女孩子。那个最终能让他实现完全的我自己的女孩子。
2 ) 香水:提克威的阅读理解错误
在原著中,作者徐四金(Patrick Suskind)一开始就借泰利耶神甫这一角色略带鄙夷表示,嗅觉是所有感觉里面最不高贵的,人类对于味道的语言形容贫乏得不成比例,而人类的味道一直是肉体的,因此总是罪恶的味道。如果按照达尔文进化论原理,这似乎有所道理。人类的嗅觉在离开远古蛮荒之后确实退化近乎殆尽,或者说,只剩非常基础的功能,毫无远距离的侦测作用,如肉食动物与草食动物之间的上下风卡位争夺,或是蜜蜂蝴蝶寻花问柳的能力,在人类社会里这些早已毫无用处而不存在了。但是,有一点你不得不留意到,子曰“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但是没有勿嗅、勿闻,因为人可以遮住眼睛不去看,人可以捂住耳朵不去听,人可以闭住嘴巴不去说,却不能不呼吸,于是也逃避不了气味,这就像《香水》(Perfume: A Story of Murderer)书中所说的,“人可以在伟大之前、恐惧之前、在美之前闭上眼睛,可以不倾听美妙的旋律或诱骗的言词,却不能逃避味道,因为味道和呼吸同在,人呼吸的时候,味道就同时渗透进去了,人若是要活下去就无法拒绝味道,味道直接渗进人心,鲜明地决定人的癖好,藐视和厌恶的事情,决定欲、爱、恨。主宰味道的人就主宰了人的内心。”徐四金为我们塑造了这样一个人,他就是香水的男主角:让-巴蒂斯特·葛奴乙(Jean-Baptiste Grenouille)。
这是一个虚构的人物,葛奴乙于1738年7月17日,这年最炎热的一天,生在巴黎最臭的市区内一个臭鱼摊的宰鱼台下,他的生母原想他能好像之前的五胎一样被那些宰鱼剩下的烂鱼内脏等垃圾掩埋,然后随着晚上的垃圾清理一起被倒去公墓或河里。可他却偏偏哭喊起来,最终导致生母因为谋杀婴儿而被判绞刑。婴儿时期的葛奴乙举目无亲,被送进孤儿院,他身上没有任何气味,除了这一奇怪的缺陷,他还拥有常人不及的嗅觉。他很大了才开口说话,嗅觉成为他学习语言的特殊方式。八岁起葛奴乙就被加拉尔夫人卖给制革匠格里马并在那里像牛马一样干活。成年时一次进城送货的经历使他发现了巴黎是他的寻香园,并在塞纳河边邂逅了纯美的少女香,笨拙的失手误杀后,他脱光了她,他用手深深撅起少女身上的每一寸体香,然后将自己陷入。也许就是这次,葛奴乙似乎明白自己为什么而生,为什么而活。之后,他设法成为巴黎的一个香水师,已经江郎才尽的香水店老板兼调香师鲍迪尔从制革匠那里买回了他,但那个工头开心拿着钱,却在桥头失足落水,成了第四个因他而死的人,也是第三个遗弃他的人,“离弃他的,必然要被生命遗弃”。香水店因葛奴乙而东山再起,他在那也学会了蒸馏法和知道香水的前、中、尾三调,且每一段的味道又可以再细分成四种味道组合变化,但是需要非常与众不同的第13瓶香压轴,这样的气味才能留得很久很久。然而,蒸馏法并不能实现他复制气味的目的,于是葛奴乙和老板达成协议,留下很多香水配方,老板同意给他自由。他才离开,老板拿着那本配方开心入睡,房子又像以往一样震动,但这次是彻底倒塌,这次,是他离开老板,但是老板还是在他离开之后立即死去。葛奴乙凭着嗅觉选择在徒步去南方的途中进入了荒山洞穴,按照原著的写法,他在那里离群索居了七年,他在纯净的环境里完全荡涤肉欲横流的俗世气味,也许那次留下的记忆中那少女挥之不去的体香使他不要不再不加选择地闻取味道,七年里伴随他的就只有植物和留在他脑中那个少女的气味。他回避是因为在俗世,人的身上只会发出如酸乳酪、醋和鱼腥的腐败气味,人群密集的地方也只会变得越来越臭,即使在教堂里的神也不过是被薰上劣质香粉加上本身发出腐朽木味的雕像,人和教会都是伪善或赤裸的恶,能发出香味的只有诚实的植物和未被污染的处女。值得回味的是,在这个远离人类恶臭的纯粹的自然环境中,他发现自己是没有味道的人,这令他恐惧,就像一个人发现自己没有影子一样的恐惧,他害怕自己就这样死去,然后没有谁记得他曾经存在过,更可怕的是,也许他根本就不曾存在,他要继续寻找和尝试他的想法,于是他又回到人类世界,去完成自我味道的救赎……之后,故事进入正题,在南方蒙彼利埃,一个接一个的少女相继失踪,人们似乎可以很轻易地在那个镇上的任何一个地方发现被割去头发的裸体少女的尸体,这个十八世纪的法国乡镇陷入无底的恐慌而人人自危。葛奴乙用从二十五名少女提取的体香终于制成可以征服人心、操控人们行为意识、所向披靡的香水。然而,他却依旧没有办法让他像常人一样爱以及被爱。
其实早在半个星期以前我就看了这部由当初执导《罗拉快跑》的德国导演汤姆提克威(Tom Tykwer)导演的改编自徐四金同名小说的电影,原著早已成为有史以来第二畅销的德文小说(第一部是《西线无战事》),堪与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媲美,如今这部首版于1985年的小说已被译成45种语言,发行过超过1500万册,所以这也是一部叫人期待了21年的姗姗来迟的电影。但我当时并没有马上写我的这篇观后感,事实上,这两个星期我甚至几乎暂停了我博客的更新,就为寻找能写成这篇日志的“第13瓶香”。
这是我第一次在看过一部电影后如此认真地去寻找到它的原著阅读,从未看过一本书或者电影能拥有那么多繁复混杂的气味。在原著中,不得不对随着作者得意洋洋的笔四处流溢的气味感到五体投地,而被作者以及作者唯一曾寄望的导演斯坦利·库伯利克都认为“没法拍成电影”的作品终于完成为一部通过大量提供视觉与听觉的刺激精准无误链接至嗅觉的电影,无论从任何角度来讲,都无疑标志着又一种诠释人世的叙述方式被占用。这部作品对照以往任何的文学或电影作品都可称之谓一个异数,主人公葛奴乙背离了读者或者观众对一个主要人物的所有预期,在他身上既不承载作者的理想,也不背负作者的反思,甚至以“Murderer”(杀手)作为标签却不让人在看完觉得惊悚,没有惶恐。影片后半段,葛奴乙的行为渐渐失控而且疯狂,越来越多的美丽处女被残忍杀害,那种叫做油脂分离法的精华萃取使得这些女人的死似乎成为艺术的必然。他用油脂抹上所有女人的身上的时候,看起来跟一个虔诚的朝圣者一样的圣洁,他用布把这些女人裹起,再解开,再把所有油脂刮下来的时候,他认真的像个孩子在玩他的一个最挚爱的游戏一样的纯洁,你看到的只是用地狱在描写天堂,用肮脏在描写纯洁,用恐怖去叙述浪漫。
我找到的“第13瓶香”就是,香水无关乎爱与不爱,而是要揭示一种最本原的恐惧,一种比讨论爱与不爱更可怕的恐慌——不能证明存在。这也是我在阅读完小说后与汤姆提克威最大的分歧。和大多数人一样,我也认同影片最震撼的一幕是尾声部分对葛奴乙行刑的那场戏。那场处决宛如一场浩大的盛典,全城的人们聚集到广场,爬满了城楼和屋顶,只是为了看到这个口耳相传的凶手是如何被处决,那种叫嚣,那种痛恨。但是当葛奴乙走下马车的一瞬间,因为身上香水的缘故,所有人的脸上无不洋溢着幸福的表情,貌似上帝已经来到他们身边,而自己正是他虔诚的信徒。葛奴乙把精心从被害少女身上提取调制的香水洒到手帕上,国王一般,优雅地轻轻一挥,所有在场的人几乎就要窒息,包括刽子手和教宗都不禁惊呼,他是天使,他是无罪的,“he is man,he is nature”,然后众人开始宽衣解带,开始抚摸、拥抱对方,偌大一个广场变成了露天狂欢的所在。据介绍这一群裸场景用到750个临时演员、40个化妆人员与35个服装助理,因为要表现盛大的感情变化、宽衣以及拥抱的动作,光是脱下笨拙的古装就得练习多时,才能在镜头前脱得轻松,更别说脱衣之后要表演的动作,所以提克威请来欧洲著名舞团“La Fura dels Baus”,由这支巴塞罗那的舞团组成约150人的核心团体与其余600个打散的临时演员诠释出当时心旷神迷的陶醉气氛。但我与提克威的分歧在于,小说中葛奴乙杀人动机就是将少女的气味占为己有,仅仅为让自己拥有气味而证明自己的存在,但提克威在处理这场戏中,却让葛奴乙一人站立在到处躺满全身赤裸的天体广场上时镜头反复出现最初那个被误杀的红发少女的身影,甚至后来让葛奴乙流下眼泪,教人理解他在因可以获得万众的崇拜却无法获得一个少女的爱情而悲恸,显然理解错了作品的主题,也矮化了作品。这一周的《上海壹周》,连岳有这样一段话,“只有爱这种东西,僧道妖魔,上下九流,人人都有——确切地说,是人人生而就被赋予的权利,像自由与尊严一样——那些可怜的没被爱过的人,至少也在心里体会过爱别人的滋味。走到再贫穷的山村和再没落的城市边缘地区,只要有人的地方,一定就会有爱情,对于生活在冷酷世界里的最冷酷的物种来说,这像是某种拯救神迹。”我相信人人都有爱这种东西,就像人人都拥有体味一样,但《香水》中的葛奴乙就是没有体味,这其实是种隐喻,隐喻就是要剥开人人皆有甚至万物皆有的东西来探寻比爱还本原的存在。
《香水》原著者徐四金是这样原本形容他笔下的主角的,“他的决断模式比较接近植物,或者更像那只仅仅攀附在树上的扁虱,除了永远的冬眠之外,生命什么都没有提供给他。”“葛奴乙这孩子就像这种扁虱一样,他严严地把自己包裹在他自己的内心世界里,静静地等候最后最佳时机。除了粪便,他吝于提供任何事物给这个世界。没有一个微笑,没有一声尖叫,没有一个发亮的眼神,甚至连一丝丝气味都不愿意提供”。这些文字精确地勾勒出主角葛奴乙的特性。“他用嗅的比有些人用看的还要准确,因为他在事后观察它,因此是以更高的形式,仿佛看到某种逝去事物的精髓和本质,而不受当前事物的寻常属性所干扰,因为后者除了喧嚣扰扰和争奇斗艳,就是活生生的肉体令人作呕地挤在一起”。令其丧失是为更显其纯粹,没有味道又对味觉的天份正是用来形容主角太过超凡入圣的一面,而超凡入圣的另面却是孤独,孤独到他自己也感觉不到自己的存在而显出恐惧,所以他在离群索居后又回到世俗里,他要完成的其实是从神化回归人化,从本质回归自然的救赎,救赎证明自己确实真实存在。
理解这些就不难理解以下的情节,为什么是谋杀却看不见阴谋,为什么电影只有越来越华丽的抛尸现场,纯洁的肢体美丽地扭曲着,和教堂、石墙这些环境做着鲜明的对比,几乎是值得定格去看的画面,而不会让你联想到任何不好的东西。葛奴乙就像香水一样的透明和冰凉,剔除了爱会带来的肉欲,谋杀仅仅成为他出于来证明自己存在的本能,就像我们普通人无法抗拒呼吸的本能一样,所以我们甚至无法再给他定罪,即使扮演最后被谋杀的少女罗拉的饰演者者瑞秋哈伍德(RACHEL HURD-WOOD)在谈到葛奴乙时,也认为“他一点也不坏”,在小说玫瑰色的烟雾里,也许你也会感觉,当葛奴乙提刀向你走来时,那一刻你可能已无怨无悔,除了请求他杀死自己以永远地拥有这种香味,其它的已别无选择。当葛奴乙独自站立在俯瞰众人群P的行刑台上时,他确实是哀伤的,但绝对不是“因可以获得万众的崇拜却无法获得一个少女的爱情而悲恸”,他的悲恸而在于他发现他的香水仅仅证明了可以让人得到他最想要的错觉,就像所有味道都可能产生一种心情一样,新鲜鸡蛋与发酵面粉混合产生的类似精子的味道表示粗鲁,会得到重视;稀牛奶和干净的软木塞可以带来引起同情的味道……就像《食神》里吃了撒尿牛丸的吴孟达感到自己穿着纱衣在海滩边奔跑的功效一样,却依然不能证明自己的存在,甚至那一刻更像是遗忘了他的存在,只沉醉于自己的欲望中。所以电影在那场中让葛奴乙眼前出现他对少女的爱情明显是一处阅读理解错误。也正因为葛奴乙从此发现香水与爱与被爱无关,与证明自己存在无关,所以最后他决定做一件唯一可以让自己和味道融为一体的事情,1767年6月25日晨,这一天又是这年最热的一天,他回到他的出生地,走进由流氓、盗贼、杀人犯、持刀殴斗者、妓女、逃兵组成的聚集地,将剩下那些足以征服整个世界的香水一滴不漏地倾倒在自己身上,对于这些人,他们最想得到的就是不再饥饿,他们闻着那个香味的时候神情就好似一块巨大可口的肥肉近在眼前,人们争先恐后的冲上来将他分食。天才终于可以和他挚爱的味道合为一体。
当然,除了这个分歧,总体电影改编部分还是成功的,比如小说中的遇害女子都是黑发,而电影对最初与最终被杀的两个主要女子无一例外选择红发美女,据说红发是吸血伯爵德拉古拉后人的标志,又据说红发的人对痛觉更为敏感,这就更能让人通过视觉感觉她们身上的浓郁。特别值得褒扬的是作为新人出演葛奴乙一角的,出生于1980年的英国新秀班维萧(BEN WHISHAW),兼有魅力与神秘感,在与饰演调香师鲍迪尔的达斯汀霍夫曼(DUSTIN HOFFMAN)的对手戏中,对角色的理解甚至比金奖影帝还要到位,而仅有16岁的瑞秋哈伍德实在是太美了,就像一只永远想飞走的蝴蝶一样。而有报道称电影还带动了相关衍生市场,最近,调香师Christopher Laudamiel与Christophe Hornetz还根据主人公葛奴乙的嗅觉描述,配制了15瓶香水组合“Le Parfum”助兴,由近年主攻香水事业的Thierry Mugler时装屋限量发售,每套700美金,其中14瓶味道来表达爱情、贞操、生命、热忱、财富、性欲……不少香味的“惊悚”程度实不亚于电影情节。而第15瓶Aura(气氛),是14瓶元素的合成,能独立存在,更能交织强调,突破传统的“前调、中韵、余味”框架,手法之大胆诡异,留下史无前例的嗅觉烙印。而在伦敦也仿效电影裸体,The Perfume Shop举办了一场裸体香水时装展,模特们全身仅“穿”香水走天桥,观众戴上眼罩,让鼻子充分发挥想像力,不过席间却频频有人忍不住偷窥,饱览春色。
人与爱俱来,人,人人有爱,但为什么我们还是会怕分手,怕失去,原来不是怕爱失去,而是怕曾拥有的爱找不到之后存在的证明。又想到了《香水》这部小说里那令人称道的描写香味的语言,如葛奴乙找不到罗拉的香味:“在城市的香水衣服中,在这成千上万条线织起来的面纱里,缺少了一根金线”。其实我们害怕的也是在这成千上万爱与被爱线织起的生活里,缺少那一根金线,在五味生活里缺少“第13瓶香”——拿什么来证明我对你的爱还存在,无论证明给你,还是证明给我自己。人人生而被赋予爱的权利,但爱情最后还是稀缺的。爱情有什么难,到了青春期,你爱一个人,恰好那个人也爱你,就行了,可是,最后真正能得到爱情的人又有几个?也许现实不得不令我们分开,把你变做回忆,谁又来证明回忆也是爱,即便爱的不是人,是神,在狂热之后你也不得不苦于寻找这份爱还依然存在的证明。这周我看的电影是《面纱》,里面让我印象最深的是小镇老修女对女主角的一段话。她说,自己在年轻的时候也疯狂地爱过一个人,就是上帝,后来才明白爱情也有消失的一天。有一段时间,她和上帝之间就像老夫老妻,谁都不关心谁。于是她只有把尽责作为她对上帝的爱还存在的证明。所以,honey,当你觉得是到你的爱走过的时候,是完成了一个前身约定,请不要约我做最后的拥抱,我不想再要一次来证明这只是最后,我只想留自己在回忆里看护那段爱,以此做爱依然存在的证明。
爱与被爱是双方的事情,爱与被爱也许有天会迁移,我不担心那些爱走远,我害怕是再证明不了她曾存在过,从这点来讲,我也成了葛奴乙。人虽然能够做他所想的,但不能要他所想的,这电影因此不是惊悚而是出悲剧。
(原文地址:
http://mopa.blogbus.com/logs/4345502.html)
3 ) [电影] 《香水》:电影如何拍出味道
“电影《香水》的上映让人们期待了二十年,其间曾有无数制片商争购电影版权,隐居的苏斯金认为,只有《闪灵》和《发条橙》的导演斯坦利·库布里克才能胜任此事。1999年,库布里克去世。3年后,苏斯金的好友,曾拍摄《玫瑰之名》和《帝国陷落》的伯恩德·艾钦格以千万欧元求得《香水》电影版权,他选择了曾以《罗拉快跑》获得世界声誉的德国导演汤姆·提克威执导本片。面对大批书迷,伯恩德·艾钦格说:我们要用意象、声响和音乐的力量,营造出气味的氛围。为了忠实于原著的场景,剧组辗转德国、西班牙、意大利、法国等多地取景,还动用了约17吨的鱼和动物尸体淹没外景地的街道,并动员了近千名群众演员,再现香水魔力下纵欲狂欢的人群……”(自刘媛《寻香》)
但我最想知道的是,导演汤姆·提克威究竟是如何将一部电影拍出了“味道”,这项大师库布里克也未必能够胜任的工作,他是靠着怎样卓尔不群的魔法才做到的?
第一种“魔法”是画面,也就是制片人伯恩德·艾钦格所说的“意象”,它包括无数具体的形象,肮脏泥泞的街道,被刀劈开的鱼生,成堆的动物内脏、血污,皮革和油脂……视觉是最直接的刺激,它唤醒沉睡的记忆;第二种“魔法”是音乐和声响,大量有层次的环境声响和具有煽动性的交响音乐,共同营造出逼真的现场氛围,肮脏的鱼市,人声鼎沸的市场,幽暗的街道,法国南部花香四溢的田园……声音是很必要的挑逗,它营造空间的带入感;第三种“魔法”是画外音,在这部电影里,画外音的重要性超过了一般电影里画外音的叙事意义,它竭力营造出一种神秘气氛,并具有显而易见的诱导和启发性,它们指导我们对画面和音响作出跨越感官的联想……画外音是最关键的点拨,能催化强烈的情绪。
准确而美妙的特写镜头,带有催眠作用的交响乐,佐以诱导性的画外音,一起构成了针对观众的强烈暗示,它们共同唤醒人们最敏感的嗅觉记忆,让人对画面场景所表现的味道如临现场,这恐怕正是导演赋予电影以气味的基本手段。
逃脱这种精心营造的视听环境,味道其实是不存在的,但在这种层层包裹的视听幻觉里,我们确实会产生逼真的错觉,我们似乎真的闻到了那种气味——贵族男女假发上浓重的香粉味儿,皮革工厂那股浓郁的腥臭味儿,少女浓密红发和耳垂下皮肤的迷人气息……那感觉真是奇妙无比。
接下来让我们具体看看影片的第一场戏是如何被赋予气味的,那是主人公格雷诺耶诞生的地方,一个肮脏的鱼市。泥泞、拥挤、混乱的市场上,人头攒动,依次映入眼帘的镜头是:一个男人抱起装满死鱼的潮湿木箱转身走向人群,他和一个抱面包的妇女擦肩而过,然后经过一堆瘫软的黏糊糊的鱿鱼,一个在人群中挤来挤去的瘸腿乞丐,几个在腌制熏鱼的小摊前撕扯的男人……最后,他停在一个比集市上任何一个鱼摊都干净不了多少的小摊前,用力将箱子里的鱼倾倒在案上,那里有大约上百只巴掌长的小梭鱼(已经被抛开肚腹,露出暗淡的粉色内脏),它们和几条带斑纹的刀鱼混和在一起,旁边是堆积如山的鱼内脏和水槽里四溢的污浊血水,一个看上去脸色苍白、头发被汗水粘在一起的女人,正用一把小巧的尖刀把那些被抛开肚子的小鱼的内脏多弄出一些来。利用这个只有几十秒钟的场景,导演向我们描绘了早期巴黎一个满是泥泞、腥臭、血污的鱼市,画外音一直在强调的一个关键词是:恶臭。
如果说鱼市这场戏的气味塑造主要突出了臭,那么主人公格雷诺耶成年后第一次走入巴黎大街的那场戏,就已经很难给当时在场的气味综合定义了。镜头里,出现的是一个万花筒似的世界,在一条狭长的挤满了各种人和物品的街道上,除了主人公格雷诺耶不断抽动的兴奋的鼻子,所有出现在镜头里的东西都有其独特的气味:抱着狗乘坐马车的贵妇在轻轻挥动手里的扇子,路边摊的小贩在用铁皮桶给客人倒酒,几个年轻人在路边的长椅上用刀子翘开牡蛎,一个侍从在二楼阳台上为主人的假发扑香粉,店铺里堆满来自异域的香料和谷物,两只手在飞快地擦着一只褐色皮鞋,新烤的面包、烹调好的田螺、切开的奶酪,炒熟的栗子、被翻动的发黄的书籍……这些极具刺激性的画面,至少有一个(甚至所有)能唤醒你对其特殊味道的深刻记忆。在这个重要生活场景里,导演主要制造的是来自各种食物相互混淆的香味,它们营造的依然是一个充满味道的大环境,而接下来,影片才开始介入到香水的味道。
香水的味道,如果继续通过“用具象的物来唤醒记忆”这种方式,显然已经捉襟见肘,于是在各种分门别类的调味瓶之外,影片更使用了电影艺术最重要的沟通工具——人物的表演(准确地说是达斯汀·霍夫曼的表演)——来完善这种塑造。这时,制造香味的任务主要通过戏剧性的故事情节来烘托。另外,因为香水味道的特殊性(相比死鱼、鞋油诸等,一种特定香水的味道毕竟还是太抽象了,观众难以唤醒记忆获得参照),影片不得不引入一个华丽的特效镜头:达斯汀·霍夫曼闻香水时,旋转360度的镜头里出现了一个鲜花盛开的花园和一个献上轻吻的女人。这里的花园、女人和迷人的光线,都是情节推动气味高度视觉化的重要依据,其效果相当直观,但实际上它所传达的气味,恐怕远不如李子姑娘的那个部分来得传神——格雷诺耶跟踪卖李子的少女,特别是在背后轻嗅对方光洁的脖颈,几乎是影片唯一一次获取了人的味道,这大概是因为每个男人都多少拥有一次贴近女人身体的深刻记忆吧。
准确塑造香水的气味是影片在美学上的一大难点,但最难的其实是如何定义每个女人的独特气味,这个任务确实太艰巨了,我们有理由对汤姆·提克威宽容对待。但影片没能捕捉到女人的味道(李子姑娘可能除外),不能不说是这部电影的一大遗憾。当然,对女人气味的捕捉,导演其实也作过艰苦的努力,虽然收效甚微。他采用的方法是强化一种视觉道具,比如李子姑娘的部分就用腊蜜李子,篮子里熟睡的李子,被刀一剖两半的李子,通过这种种“移情”,观众至少对这个女人的气味留下一个相对清晰的概念,或者说,她味道被符号化了,被“标记”了。后来的道具还比如女主人公的红发和大场面的群交场景等等,它们都是对女人气味的补充说明和形象强化(补偿),当然效果并不非常理想。
影片越到后半部宿命感越强,但情节也越显乏力,“气味”亦越显稀薄,这可能也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尤其最后的高潮部分,对气味的神奇描绘已基本让位给情节的高度戏剧化处理,这大概也是正部影片后半部相比前半部魅力锐减的根源所在?最后,关于嗅觉的美学价值,和菜头先生的这段话说得很妙,这里不妨拿来作为本文的结束——“气味是通向人类记忆之门,陈封已久的往事可能在某天被一种细微的味道所唤醒,而和听觉和视觉相比,嗅觉也显得更加微妙私秘。听觉和视觉更像是一种公共资源,而嗅觉完全属于你个人,代表着黑暗,亲密和无距。”电影《香水》,正因为罕见地唤醒了这种价值,才显得分外珍贵,令人过目不忘。
http://blog.sina.com.cn/u/4b658a99010009lg 4 ) 文字的力量
在我迄今为止的读书生涯中,有两本书绝对重要。
一本是加西亚·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一本是帕·聚斯金德的《香水》。
前一本书直接导致我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热衷于东编西抄地弄一些小故事出来,证据就是,那些小故事常常以“很多年之后当我回想往事就怎么怎么”或者“后来让我一直引以为豪的是什么什么”之类的文字作为开头。
后一本书则终结了我那段热衷于编造小故事的生涯。聚斯金德在这个关于谋杀少女、提取体香、制造香水的故事里所展现出来的惊人想象力,让我瞠目结舌,也让我彻底明白了自己实在不是一块编故事的料。
很多年之后,这后一本曾经让我瞠目结舌的书,居然、终于,被拍成了电影。
应该说,曾经拍出过《疾走罗拉》的汤姆·提克威,非常成功地将《香水》中那个充满味道的世界,转化成了光与影像,转化得腔调十足格调十足。
油画般的光影轮廓,毫无血腥和暴力气息的香艳谋杀,主人翁格雷诺耶千里追踪制作香水的关键少女,香水完成后格雷诺耶振臂挥香令众生迷醉:每一个场面,汤姆·提克威都再现得可圈可点。
两个小时的观影过程,弹指一挥间。
有一个很有名的故事说,有人问爱因斯坦,您能不能用最简单的语言解释一下您的“相对论”?爱因斯坦回答说,您跟一个美女面对面,觉得几个小时就好像几分钟一样,跟我这样一个糟老头面对面,几分钟也好像是几个小时一样,这就是“相对论”。
按照爱因斯坦的这个解释来类推,汤姆·提克威绝对是把《香水》拍成了一个美女,而不是一个糟老头。
但是,即便如此,看完之后,我觉得,变成了电影的《香水》,也终究只能算是一个还不错的美女而已,远没有达到增之一分则太少减之一分则太多的倾国倾城的程度。
起初我以为,这很大程度上应该是因为,我从一开始就知道故事会怎么推进,所以没有情节上探索的乐趣所导致的。不过,看完电影的深夜,我找出已经蒙尘多时的书又看了一遍,所感受到的那种震撼依然超过电影。
我不知道问题出在哪里。也许,唯一的解释就是,有的时候,平平常常到无以复加的文字,都会比华丽绚烂的光与影像,更拥有那种直抵心灵深处最隐秘的角落的力量?
5 ) 一部为仇女屌丝洗白的男权丧失片
我觉得此片就纯粹是一部给仇女吊丝洗白的片子,但是豆瓣影评下面还有很多跟风的装X者
说不喜欢此片就是“智商不够,艺术修养也还没到一个层次而已”
艹,男人杀死活生生的女人做成所谓的艺术品就叫艺术吗?那如果是一部女吊丝杀优秀男人做成死物的片子,各位觉得舆论还会这么评价吗?
小说中的男主角,是个奇丑无比的怪物
外加上他的出身跟对待美女的畸形态度,应该是个典型的屌丝
但是电影里的男主角长得挺帅的,我觉得有些误导人了
用长得好看的男人,很多时候跟电影想要表达的东西,都是矛盾的
比如男主角杀死那些女人,是因为活的女人会产生痛苦的情绪从而影响香水质量,如果他真的很迷人的话,那么女人看到应该产生愉悦情绪而不是痛苦情绪吧。对待受女人欢迎的男人,活着的女人自然比死了的好,对待不受女性待见的男人,女人还不如女尸更能满足他的需求,让我想起了我朋友对恋尸体男的分析,恋尸体的人,几乎都是男性。
我看了这个电影,发现男主角杀女人的原因大致分为三种:
他杀第一个少女的时候,是因为他第一次迷恋一个少女的体香,可他的样子吓到了少女,于是他为了避免少女喊叫把他误杀了,在电影中,这个女孩似乎是他唯一爱过的人,他还为了她流下了泪水,一个因为贫穷丑陋得不到爱的可怜虫
他第二次杀女人,是发现一个女孩在草房里偷情,这个女孩死的最惨,被他给煮了。抛开别人对这个人物的解读不看,单从潜意识方面分析,不难看出,他似乎嫉妒别人有正常的爱情跟性。
他第三次杀女人,是他出钱找一个妓女做实验,可连妓女也不愿意配合他,于是他把她给杀了,其实他提炼香水的方法并不用杀掉女人,只需跟女人沟通好就行了,但自从杀了那个不愿意配合她的妓女以后,他就不愿意跟女人沟通了,直接杀掉女人处理尸体。这或许代表了某些男人因为跟异性正常交流有障碍,就对女人产生了仇恨的心理吧
影片最后,广场上的人们闻到他用杀了13个少女提炼出来香水以后,都开始群龘交了,这证明他从那些少女身上提炼出来的,不是爱!而是欲望!但此时的他却不断回想起第一个少女,可见他还是挺渴望爱的,但是他已经爱无能了
然后总结一下就是,这是一个得不到女人爱的挫男,因为憋精而对女人产生了扭曲的态度,进而极端的对待女人的故事,可怜可恨可悲。但更可恨的是很多看客似乎把这种行为合理化?我认为写这书的作者,很明显是包含了那么些不好的心理的,可惜很多文艺女青年没有发掘作者潜意识层面的东西:
《香水》这部片子里面有个细节:就是男主角尽管“嗅觉灵敏”,但是却闻不到自己身上的味道,这使得他觉得自己没有存在感,所以变的不安起来。但那些美丽的女子们呢,身上的味道倒是如此的浓郁,于是他杀了那些女人做成了香水,最后又把香水倒在了自己身上,使得向来被人嫌弃的自己,成为了大家蜂拥而至的对象,最后竟然被大家吃掉。
其实这个看似荒谬的情节,反应的也是一种务实的屌丝现象,又名“屌丝的逆袭”:在我们这个社会,很多杀害女人跟儿童的男人,都是生活中的失败者,他们找不到自身的存在价值(没有气味),也只能通过杀害比自己美丽善良的人(有香味的人),这样一来,自己也沾了受害人的光,变的有价值了一般。比如日本的那个食人魔,就是这样的人,之前是一个矮小瘦弱没有人关注的loser,因为杀了一个美丽的外国女人,所以竟然成了受大众关注的名人,还频繁的出书上节目,如此荒谬的情节看来现实中也不是不可能发生。
以前听过男人说:“美女是艺术品”
看过《香水》这部电影,再想想这句话,顿时觉得恶寒!
那些推崇男主角行为的男人,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他们觉得他干了一件他们想干却又不敢干的事情呢?所以他们才会说那些反对男主角的人都是无聊的道德家,难道除去道德因素,男人为了体现自己的艺术才华就去把活生生的女人做成没有生命的艺术品的行为就是可以被理解的吗?
再来说说男主角的所谓艺术天赋,也依然摆脱不了屌丝YY的典型套路:
他真的是一个“气味天才”吗?
各位不觉得把美女做成香水本来就是一件男性视觉本位强奸嗅觉的YY吗?就好比男人偷女人内衣YY一样,所谓的嗅觉享受不过是建立在视觉yy的基础上,男人对视觉的依赖远大于其他感官,而对于我这种各方面感官比较均衡,即使关灯也不影响我欣赏所爱的男人声音美,气味美,手感美的女人来说,爱人的内裤其实并不是体味残余最多的物品。我曾经闭眼嗅过很多爱人的日用品,结果发现残留体味最为明显的竟然是一支被他握了一个多月的笔壳,而被他穿了一天的内裤呢,上面残留的体味竟然还比不过贴身的T恤。
接下作为一名对男人体香特别敏感的女人,我来详细分析一下这个“嗅觉天才”的扯淡之处:
首先,自然界里面能够提炼香味的动物,如麝鹿等,都是雄性而不是雌性,至于人类,也没有理由证明美女就比美男更有提炼香水的价值。
其次,无法证明女人的体香跟她的美貌就成正比,而这个片子里被此男杀死的女人,却都是视觉上的美女。
最末,就算美女的体味对男人更有吸引力吧(可惜目前为止,我只看到女人可以通过男人体味来筛选男人的科学研究,至于男人通过体味判断女人,我只找到一则男人偏爱排卵期女性体味的研究,这只能证明同一女人不同时期体味对男人吸引力不同,无法证明美女比普通女对男人更为体味上的吸引力),让我奇怪的是,片末的那些女人们闻到从女人身上提炼的香水,也会跟男人一样产生欲望,太不照顾直女的心理了
所以吧,这本质上就是一部屌丝YY“美女其人必香”的故事,跟YY美女不长腋毛不拉大便的YY没有区别,看来这点上中外屌丝都一样。
如果男主角这就叫气味天才的话,那么让D8十万给美女跪舔黑丝臭脚的吊丝们情何以堪!
男人打着成就艺术才能的幌子杀死女人做成艺术品的时候,可曾想过被他杀掉的女人有可能也是一个有着艺术才能的艺术家呢?
假如我是一名天才烹饪家,我把男主角那奇特的鼻子割下来,做成比象鼻更美味的菜肴,吃到他鼻子的人都觉得很快乐,那么算不算是更好的体现了男主角的价值呢?
《香水》这部淘汰男打着艺术的名义屠杀优秀女的电影看的我好憋屈,所以我想写个番外篇反转一下,大致内容是我跟对象都穿越了,我成为了一名拥有天才厨艺的女孩,无奈我对象患上了丧失味觉的疾病,即使我采用象鼻猴脑这样珍贵的食材,也不能让他恢复味觉。这时候我听说,在遥远的西方,有个奇怪的男人嗅觉超级灵敏,然后根据我们东方人吃啥补啥的跳跃性思维,我认为把嗅觉特别灵敏的男人鼻子割下来做成菜肴给我对象吃,说不定能使他的味觉也变的一样的灵敏。于是我戴上红色假发,假装成猎物去引诱《香水》的男主角来猎杀我,并趁机反扑,一棍子打晕了他,然后把他的鼻子活活割了下来,空运回去用最精益求精的厨艺烹调,在烹调过程中发出了奇异的香味,使得方圆百里地以内的人们都愉悦的跳起来了舞蹈,我对象吃了我烹调好的鼻子以后,味觉也全部恢复了。而那个杀女人做香水的“天才”呢,因为被我割掉了鼻子,所以再也不能受鼻子驱使去干坏事咯,我的厨艺进步了,而他的香水配方,却一直没法完成。
那些喜欢《香水》这部电影的人总说,把少女杀了做成香水,要比让她们活着更能体现她们的美;那我也可以说,把那位天才主角的鼻子切了做成美味佳肴,要比长在他脸上更能体现他的美,不知道追捧这部电影的男人是否会同意我所说的。
6 ) 传奇的背后:看《香水》的电影
德国导演汤姆·提克威(Tom Tykwer)之为我们所熟悉,多半因为《疾走罗拉》。他的导演作品中充分展现了活力、叙事能力以及对基耶斯洛夫斯基的敬意。所以他导演《香水》值得我们的期待。
《香水》首先是一部关于气味的小说,是香味的百科全书。它的故事富有传奇色彩。电影在叙事方面很成功,充分突出了小说中的传奇特征。
传奇,《辞海》的解释是“指情节离奇或人物行为超越寻常的故事”。这个解释差强人意。我觉得传奇至少应当是离奇浪漫,所谓异域风情、奇幻恋情、奇异人物。它是偏向于世俗文化的。它满足我们对神秘的想象,对浪漫的向往,英雄主义情怀,以及对感伤、怅惘、悲情的沉迷。
导演合乎想象地运用各种视觉效果表现嗅觉。与眼前幻化出花园美女、一滴香精如炸弹般绽放相比,那气势如虹驰骋万物之间的深深一嗅,那精准如卫星定位穿山越岭的嗅觉捕捉,红发少女突然有所感觉的回头,才是真正写意。主角犹如恶魔,给任何与他有关的人带来厄运,攫取气味随心所欲操纵人心的奇异能力,吊足我们的好奇心。这一切跌宕起伏在平静的旁白声中娓娓道来,增添了讲述与聆听氛围。电影勾起我对传奇电影的记忆,很久很久以前那些影像形象:电视剧《罗宾汉》雾湿中传教士无望挥剑自杀,北欧神话传说中某个英雄被女妖缠身的幻影,南斯拉夫某传说中喷火口下逃避不了宿命的人们……放到今天不显稀奇,但是当童年充满神秘幻想的时候,它们适时出现,所以它们留下的印记不可替代。而《香水》,再次唤醒了尘封的印记。
导演在有限时间内还原了小说情节中几乎所有细节,而且表现得如此细腻,令人惊叹。可以看出,导演努力忠实于原著。
但是,恰恰是这一点的追求上导致了电影的遗憾。
小说中,主角通过气味感知、理解并处理与世界的关系。为了追求符合他理想的完美香味,他无顾道德规则,漠视生命,杀人只是获取香味的途径。因为谋杀,所以小说的副标题叫做《一个谋杀犯的故事》。这是障眼法,是对故事传奇色彩的附加说明,小说本意并不在道德批判。我宁愿将其当作对“真”的终极追求。小转铃说是“美”的追求。某方面来说,真与美的极至似乎也可以视为一体。
他凭借人的气味来避开所有他不想接近的人,恰如我们凭直觉和面相辨别他人。他可以辨别出万千味道,却发现自己没有味道。没有味道意味着他不存在,或者说不应存在,也可以解释为他为人类社会所不容。每个人都具有独特味道,象征着每个人明确的身份与位置。他能夺取各种气味,借助各种他制造出来的香水来获取任何他想要的身份,甚至用那最完美的香味达到被膜拜,引发所有人的迷狂,随心所欲操纵人们的心,可这些都不是他本身所具有,他不能无中生有,他只能借用,夺取。实际上他一无所有,也就是说,他没有灵魂。这种悖谬中显示出悲剧性,也同时是对不辨真假容易被迷惑被操纵的现实的讽刺。
所以他所经过的地方,所接触的人,在他离去后他们的非自然死亡,并非要显示他的邪恶。着意描绘这些,虽然突出了戏剧性和传奇色彩,却淡化了主角身上的两重性。最关键之处,也是电影最难表现的地方,是他避开人世,在远离一切气味的山洞中度过的七年。这七年是他的自觉完全清醒的时期,这七年只有感觉和心理,没有情节。正是在这个封闭的与世隔绝的环境中,他突然发现自己没有味道,他真正意识到自己存在的荒谬性和缺乏理由,促使他作出人生最高目标的决定。这是整部故事也是主角个人的转折点。它解释了他的动机,传达了他人生的意义。但是因为没有情节,于是电影匆匆而过,用一个噩梦性场景,暗示着他的初恋情结。那么他操纵众人的狂欢场面,对他的造型的夸张就显得过于造作和厚重。电影变得头脚庞大,身体出奇地小。我们可以看到附在肌肤间的细小血脉,甚至里面的血液流动,却看不到他的心。最终电影只演化成一部传奇,原著的精神流不到毛细血管里。
忠实于原著,是否需要大而全,或者围绕原著灵魂进行再创造,这是很有趣的问题。
有人曾告诉我他不顾一切寻找的其实是爱情的味道,爱情也有香吗?他试图拥有世上最奇异圣洁的香水,当世人在广场狂欢,以达爱与欲的颠峰,他却在最后发现他已失去爱人的能力。没有爱情,香味消失了。他仿佛从未存在过。
观影过程中如果曾有过那么一丝丝对杀手的憎恶, 那么你便是世俗和不纯洁的.
最大的缺点是:我根本闻不到香水嘛,你在那陶醉个啥?
前面的邋遢置景让我简直想睡,当我想弃看的时候,突然一个个裸女的出现,男主一次次的阴暗的猎杀,太满足我变态阴暗的潜意识了。当我以为这是个恐怖悬疑片的时候,男主用十多条少女的酮体配制成了世界上最淫的香水——万淫水!当我以为他想征服世界的时候,他居然自尽了!WT???8.2
看到最后原来是个香水广告
用少女的体香,酿造出最蛊惑的香水。只不过是为了留住爱人的气味,他所以为的救赎。而其实,“他本身其实就是一瓶香水,馥郁绽放之后终会随风消散。”
汤姆·提克威总是喜欢挑战高难度,总会让复杂变得简单,也许是他作曲家出身的缘故吧。★★★★
打死我也没想到《香水》会是这样一部电影!我还以为如此浪漫片名之下讲述的是一个温馨美好的故事,结果,先是影片开头鱼市场肮脏无比的画面恶心到我,接着剧情又意外出现了杀人犯罪的情节……我的天…我的天…我的天……打死我也没想到,电影竟然会用如此令我难以置信的高潮与结局来收尾!导演太棒了!-—- 2016.01.23- 有些片子烂得对不起观众,有些观众差得对不起电影!电影院大银幕重温《香水》,实在是太爽了!尤其是高潮段落,“笑High”到!→ 看完电影就深陷于原声音乐的迷幻世界之中,欲罢不能地循环了好几遍,越听越喜欢,越听越喜欢! -2016.01.24
如果当作一个犯罪片来看就大错特错了。对白不多,但镜头美的像会说话一般,万人发春的场面堪称经典。这海报跟东野君《变身》的封面有什么关系?
它是这样的一个故事,讲诉的是有关爱,保留和毁灭的故事.故事的结尾是结束在一片拥有中,或许,当格雷诺耶永远失去了他自己的味道的时候,这个故事就已经结束了.之后他所做的一切的一切,那些美好的妄想,疯狂的举动.那只是一个卑微的可怜虫在力图挽救自己最后的一丝绝望.
我喜欢影片前20分钟,真实还原了一个肮脏、野蛮、丑陋的十八世纪欧洲;影片高潮部分几乎可算是影史最浮夸的情节。
天才为了才华而犯罪。尤其是这种才华与美相关时更难以定义犯罪本身。整个世界都为了这种美俯首称臣时,犯罪也得以谅解。为了留存美而杀戮,为了延续美而背叛,最终被自己杀死。真正的天才从不为自己的行为做解释,荒谬的行为本身就是对庸人的嘲讽。
他们一生中唯一一次确定自己做的这一切是出于爱。终。迷上Ben Whishaw。
一个单凭体香达到高潮的男人
要是我,我就动手把自己裹在油脂里,自己把头发奉献给香氛之王,然后坐一边等着闻我自己的香味。
每一个毛孔都在颤栗,这样的电影为什么不能以闻的方式来欣赏?格雷诺耶其实并不是谋杀犯,他只是一个醉心于自己试验的孩子,完全不知人间的因果善恶。这种美注定是要自我毁灭的。爱和被爱?那只是凡人的东西。怎么办,本喵已经让我彻底脑残,而我甚至还没嗅过他的气息...
汤姆提克威做到了库布里克放弃的"不可能任务”,成功把小说电影化。剧本是华丽而阴暗的人性寓言,主角身兼天使与魔鬼,谋杀与制香过程肮脏恐怖却又纯洁浪漫。导演用拿手的快速剪辑与特写分镜、婉转律动的音乐与多重环境声和视觉特效(旋转镜头的桃花源)将嗅觉以视听方式表现。本卫肖演技佳。(9.0/10)
奇妙邪恶诱惑无情又如童话般有趣的片子。最后那个让人为之窃喜的颠狂场景中,那忘了声讨罪孽乃至迷醉的时刻,是伊甸园的重现。然而群体的迷醉是天才的罪过,人间毕竟是俗人生活的,天使或魔鬼注定不属于这里。影片结尾留下意味深长的隐喻:我们是否纯粹的爱过?我们可以通过世俗的行为达到纯粹的爱吗?
这个故事如何不是比嫌疑犯x的献身要好上数百倍的大气故事呢?巴黎、格拉斯,每个城市里为了香味而忘我且凶残的努力——这并非凶残,而是纯粹的追求人生中唯一至高至圣的目标,找到那个生命中最后的味道。而一旦这个味道得到了,他生活的一切也就失去了意义,反而重拾当年全部细节的美好,最终就回归了起点,在鱼市场的臭味里让一切归位了。
这简直就是一部资本主义发展史,出生于最肮脏和腐臭的地方,却追求最纯粹的美,通过杀戮得到迷惑人心的力量,就连最痛恨他的人也甘愿俯首称臣,最后犹如寓言一般消失于这个世界......